“偷鸡不成蚀把米!”浙江杭州,男子报警说自己丢了2部手机、2个手串、400元现金

福康说案例 2025-11-17 16:36:21

“偷鸡不成蚀把米!”浙江杭州,男子报警说自己丢了2部手机、2个手串、400元现金,而店长行李箱中的26000元现金也不翼而飞,怀疑宿舍遭了贼,民警调取监控,发现男子去了3次银行后,又将一包裹寄存商场,还去了一处湿地行为反常,民警走访男子同事,对方说起一个细节成为关键,结局让人意想不到! 10月25号晚上,李某拉着店长袁某一起去报警,说他们的宿舍里的东西被人盗走了,肯定是要遭贼了。 李某满脸慌张的和民警说,晚上他和店长袁某一起回了宿舍,他先是发现自己的2部手机不见了,还有2个手串,以及400块钱现金都没了。 袁某一看室友李某丢了东西,也慌了,他也不由得担心起来,因为他的行李箱里放着他辛辛苦苦攒下的2.6万现金,万一也被偷走那可损失大了! 袁某赶紧打开行李箱查看,这一看不要紧,里面2.6万的现金不翼而飞。 李某信誓旦旦的分析,肯定有小偷来过了,咱们得赶紧报警。 袁某丢了2.6万现金,心疼不已,脑子也是一片空白,觉得李某的提议非常有道理,就跟着他一起去了。 然而,这看似普通的盗窃案背后,却隐藏着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真相。 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刻调取了宿舍周边的监控视频,在仔细查看的过程中,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敏锐的察觉到,报警人李某最近这两天的行为有点古怪。 民警顺着这条线索深入调查,发现案发当天,李某一个人离开了宿舍,脚步匆匆地去了银行,更让人不解的是他先后去了三家银行,每次都是在那徘徊,并未办理任何业务。 之后,民警又查到,李某又去了一家商场,寄存了一个包裹。 就在第二天,李某匆匆赶回商场,把包裹取走,紧接着,他又马不停蹄地前往西溪湿地。 这一系列行为,就像一团迷雾,让民警心中充满了疑问,李某到底在干什么? 为了解开谜团,民警决定在去问一下李某的同事,看看有没有什么遗落的线索。 从同事的口中,民警得知了一个关键的信息,似乎拨开了层层迷雾。 同事说,李某正常本该比店长下班要更早,可案发当晚,他不知道咋了,打定主意非要等店长一起回宿舍,而且,李某回到宿舍后做的第一件事不是休息,而是迫不及待的翻找东西,那慌张的神情,仿佛在试图掩盖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种种迹象表明,这起案件远没有表面那么简单。 27号这天,民警认为时机成熟,便传唤了李某进行询问。 起初,李某还试图抵赖,眼神闪烁,含糊其辞。 然而,在民警出示一系列证据面前,李某的心理防线逐渐崩溃,最终老老实实的向民警交代了作案过程。 原来,李某知道室友袁某的行李箱里有2.6万现金后,心中贪念顿生,他趁着宿舍没有人的时候,偷偷打开袁某的行李箱,将那2.6万现金据为己有。 得手后,李某满心欢喜,很快又陷入深深的恐惧之中,因为他知道,这笔钱一旦发现丢失,自己可能会成为被怀疑的对象。 为了瞒天过海,李某绞尽脑汁,想出来一个自以为天衣无缝的计划。 一开始,他本想把钱存入银行里,可一想这样做会留下痕迹,会很快暴露自己的行为。 于是,他打算把钱寄存在商场里,等他寄存之后,转念一想,还是觉得不放心。 最终,他想到了一个不留痕迹的办法,以为不会被人发现,于是,他就拿着现金去了西溪湿地,把钱埋在了一个偏僻的角落的地里面,以为这样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 为了让自己躲开嫌疑,李某还把自己的2部手机、2串手串和400块现金故意扔掉,装成一个受害者。 就在李某以为自己的计划完美无缺时,却没想到,在经验丰富的民警面前,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真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偷鸡不成蚀把米! 都说知人知面不知心,袁某可能也没想到这个“好心”陪他报警的李某,竟然是偷自己钱的小偷。 那么,李某接下来会面临什么呢?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李某盗窃室友 2.6 万元现金,按照法律规定,如果仅从盗窃数额来看,基本处于“数额较大”的区间,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罚。 然而,他“贼喊捉贼”的行为属于情节恶劣的情况。 因为他不仅实施了盗窃行为,还通过故意扔掉自己财物、报警谎称被盗等手段,试图掩盖自己的犯罪事实,逃避法律制裁。这种行为反映出他主观恶性较大,可能会面临更严重的惩罚。 目前,李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而被李某偷走的2.6万现金也全部追回来了,并发还给了失主袁某。 这场闹剧终于落下了帷幕,李某也为自己的贪婪和自作聪明付出的沉重的代价。 关注@福康说法 从日常点滴学法律,生活安稳更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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