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婚后共同生活过短,离婚彩礼该不该还?】认识两个多月“闪婚”,婚后共同

婚姻家事法观止 2025-11-17 15:36:46

【以案释法:婚后共同生活过短,离婚彩礼该不该还?】认识两个多月“闪婚”,婚后共同生活却不到十天。妻子频繁回娘家,丈夫愤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退还彩礼。这场仓促的婚姻将如何收场?高额的彩礼又能否要回?近日,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此案,一纸协议让双方好聚好散。网页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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