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石先生在武汉市东西湖区租房开美发店,与房东陈某签订3年合同,支付2500元押金,并约定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1个月告知 。2024年5月,因经营不善,石先生准备退租并提前告知房东 。5月11日,双方当面协商时发生分歧,房东陈某丈夫卢某拒绝退还押金,还动手将石先生打伤,经鉴定石先生为轻微伤,卢某因殴打他人被处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200元 。 事后,石先生将房东告上法庭 。关于押金问题,一审法院认定石先生违约,需向被告支付2500元违约金,用押金进行抵扣,石先生上诉后,武汉中院二审判决认定他解除合同属于合法解除,判决房东退回2500元押金,赔偿1000元停业损失费 。 此外,石先生以房东侵犯他名誉权以及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为由提起诉讼,2025年8月,二审判决房东被判赔礼道歉并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共计数千元 。石先生认为二审判决中未明确房东具体以何种方式道歉,于是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被驳回 。 2025年11月14日,在法院工作人员和辖区派出所民警见证下,房东陈某向石先生提交书面道歉信,承认辱骂“偷水偷电”等言论系“道听途说无真凭实据”,对石先生造成伤害表示悔过。石先生表示接受道歉,此事就此结束 。东西湖租房 武汉门店出租 云溪美发店 素材来源于网络,侵权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