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狗咬人命案”,又是一个里程碑事件! 与昆山龙哥反杀案一样,他是用自己的命激活《刑法》第二十条,也把我国的正当防卫法向前推了十年。龙哥是因为社会气息太重,这个就是强闯民宅,团伙入室作案了。 派出所还联系了调解,狗主人都没有到场,还嚣张到直接打电话给民警,说不用调解,等着他被打的消息,民警还嘱咐被告人儿子晚上锁好门。果不其然狗主人晚上纠集多人,就强闯民宅,进行打砸、辱骂,说别人的命,都没他家的狗命重要,这态势像是要人偿命呀 现在死者的妹妹却说,我们就是踢开了门,砸了一下玻璃,也没有做其他的事,反正就是“我死我有理了”! 真的是好大的口气,看样子就是嚣张惯了,仗着人多势众,欺负弱小! 有网友说到:他们村子里打死一条狗要赔偿700元左右,这个案子建议赔偿1400! 大家觉得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