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狗咬人”事件今天开庭,死者妻子说不去庭审了,当问及是否有其他人出庭时,她回答没有,人死了没人去庭审,真是让人无语,狗死了时一群人去理论,人死了却没人出席,是不是觉得自己不占理,还是如死者所说的那样,狗比人值钱。 参与此事件的八个人,现在也没有露面,是不是当时一起煽动的人,实在讽刺!为狗而私闯民宅,入室行凶,胆大狂徒,这八个人都应该判私闯民宅,寻衅滋事罪。民宅主人是正当防卫,是勇敢市民。 这事儿的核心从来不是“狗命” vs “人命”,而是私闯民宅的嚣张和正当防卫的边界。 狗咬伤孩子在先,协商不成反而砸窗踹门闯人家里,这已经不是维权,是赤裸裸的寻衅滋事,按法律私闯民宅本身就该担刑责。 当初为狗出头的八个人现在集体隐身,死者家属也避不出庭,说白了就是知道理亏,怕庭审上的证据戳穿自己的蛮横。 民宅是个人最后的安全底线,别人都闯进门了,主人反抗怎么就成了“故意伤害”?律师都做无罪辩护了,死者妹夫都认可这是正当防卫。 真要讲公平,就该严惩私闯民宅的施暴者,而不是让正当防卫的人受委屈。 你觉得这起案件里,民宅主人的行为算不算完全正当防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