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人被摔死狗主人踹门理论遭反杀: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因狗引发血案,狗咬人被摔死狗主人踹门理论遭反杀!今年1月份,山西长治的申某儿子在外出时被郭某家狗咬伤,随后其将狗摔死。申某妻子报警,但是对方未配合处理。晚上郭某家人来到申某家理论,将申某家的玻璃砸碎,并踹开大门! 随后,双方在申某家发生争吵。郭某听到声音后也来到申某家,双方随后扭打在一起,申某拿起窗台上的刀乱刺,将多人刺伤,郭某伤势过重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后死亡。申某以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11月13日,本案一审将在长治市中院开庭。狗咬人被摔死主人踹门理论遭反杀北京刑事律师律师来帮忙 1. 郭某家人的行为本身或可构成违法犯罪 在前述案件中,郭某家人到申某家理论时,其打砸他人玻璃、闯入他人家中的行为本身可构成违法乃至于犯罪。 首先,打砸他人玻璃的行为属于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最高可处十五日行政拘留。另外,《刑法》中也规定了故意毁坏财物罪,若是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数额达到5000元,即可构成本罪。 另外,踹开他人家大门并且闯入的行为也可能构成违法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最高也可处十五日行政拘留。此外,《刑法》中也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后,若是郭某家人存在先动手打人的行为,则属于故意伤害的行为,同样也可能构成违法乃至于犯罪。 2. 申某的行为是否可构成正当防卫? 在前述案件中,不少网友疑问申某的行为能否构成正当防卫。要构成正当防卫,需要满足五个条件:防卫起因、防卫时间、防卫限度、防卫对象、防卫意识。防卫起因,即有不法侵害发生。这里的不法侵害不仅仅指犯罪行为,也包括一般的违法行为。 对于防卫起因,郭某家人打砸玻璃、闯入住宅以及可能存在的殴打他人的行为都可构成防卫起因。对于防卫时间,打砸玻璃的行为已经结束,但在他人住宅内拒不退出的状态还持续,对此防卫满足防卫时间要求;若确实当时存在殴打他人行为,则对此防卫也满足防卫时间的要求。 另外,在防卫对象上,申某针对郭某及其家人进行防卫,也符合防卫对象的要求;其在主观上也有防卫意识。最后剩下存疑的,就是防卫限度这个条件。要构成正当防卫,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具体是否超过必要限度,需结合现场不法侵害的强度、可获得的防卫工具等等综合判断。 总的来说,两家本为邻里,案件起因也不是大事,若两家能平心静气好好谈,完全不至于酿成如此惨剧。广大网友务必以此为戒,切勿冲动行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