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025年1月,云南腾冲,一女子入住酒店,洗完澡后去卫生间拿东西,结果因地

千风夜谈小姐姐 2025-11-13 08:37:56

案例:2025年1月,云南腾冲,一女子入住酒店,洗完澡后去卫生间拿东西,结果因地面有水,导致她脚下踩滑,意外磕碎了手上的玉镯子。女子去玉石市场询价,被告知镯子值100万,便要求酒店赔偿100万元。 1、酒店不需要赔偿女子的手镯。酒店在其预见能力范围内基本尽到了保护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保障义务。女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明知沐浴后卫生间地面湿滑,仍穿一次性拖鞋进入卫生间,导致事故发生,其自身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应当承担责任,其手镯摔断是其自身原因所致,与酒店管理行为无因果关系,酒店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酒店存在以下情况,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酒店没有在卫生间设置防滑设施,如防滑地砖、防滑垫等,或者防滑设施老化、损坏,失去防滑功能,导致客人滑倒摔伤。 酒店没有对卫生间地面湿滑可能存在的危险进行警示,如未张贴“小心地滑”等警示标志。 酒店提供的拖鞋等物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防滑性能差,导致客人滑倒。 酒店在客人洗澡后,没有及时清理卫生间地面的积水,或者没有采取有效的排水措施,导致地面长时间有水,增加了客人滑倒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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