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少康惨了! 11月6日,台北地检署以违反《公职人员选罢法》对赵少康在全台大罢免

沈言论世界 2025-11-07 09:31:49

赵少康惨了! 11月6日,台北地检署以违反《公职人员选罢法》对赵少康在全台大罢免投票日投票后,离开圈票处两度亮票被视为违法而提起诉状。   事情发生在七月二十六日的投票日,赵少康在台北市大安区的投票所完成圈票后,并未按照选务人员的提醒将选票折好,而是将其平举胸前,圈选栏朝向外侧,让媒体拍摄后再从胸前放下。   当选画面迅速传开后,选务主任再次提醒不能亮票,但此时赵少康又用左手持选票朝向媒体。这连续两次的动作被镜头完整捕捉,随后引发轩然大波。   事后,赵少康妄图以“一时失误”搪塞,声称自己反对罢免的立场尽人皆知,实无故意展示之必要。他甚至满腹牢骚,指责媒体用长镜头定格拍摄是小题大做。   但检方显然不认同这种辩解,指出他作为多次参与选举甚至曾担任副领导人候选人的公众人物,对不得亮票的规定理应熟稔于心。   这起案件的核心在于“故意”与“无意”之间的界限划分。赵少康坚持认为自己只是“展示票”而非“亮票”,并把部分原因归咎于首次投罢免票的不熟悉。   但法律规定的本质在于行为本身而非动机——选票内容是否被故意展示给他人。监控画面显示,赵少康在投票所内的动线清晰,面对媒体镜头时的举止流畅,这些细节都成为检方判断其行为具有意图的关键依据。   更值得玩味的是检方对其“犯后态度”的批评,认为他事后“卸词推托”,缺乏反省诚意。当法律程序启动时,政治人物的每一个回应都不再只是个人情绪表达,而是可能影响司法裁量的重要因素。   这起亮票事件恰好发生在岛内政治斗争白热化的“大罢免”背景下。民进党蓄意策动针对二十四位国民党籍民意代表与新竹市长高虹安的罢免行动。这场闹剧最终惨淡落幕,结果是零比二十五的完败,充分彰显其图谋的破灭。   罢免制度本为纠正不称职公职人员而设,却被异化为政党斗争工具。国民党方面曾批评这种“少数推翻多数”的门槛制度荒谬,短短一年就耗费十亿元新台币,让百分之二十五的人能否决超过百分之五十选民选出的代表。   在这种高度政治化的环境中,赵少康的亮票行为无论初衷如何,都难免被卷入更大的政治叙事中,成为各方角力的象征性事件。   公众人物在民主社会中的行为规范一直是个值得探讨的话题。当他们站在聚光灯下,每一个动作都会被赋予超出常人的意义。   赵少康案引发的思考在于:政治人物是否应承担更高的法律责任标准?检方起诉书中的逻辑很明确——越是熟悉政治规则的人,越应该成为守法的示范者。   当政治人物将法律底线视为可灵活操作的边界时,公众对制度的信任就会受损。这种信任的侵蚀往往始于细微之处,比如一张选票的展示方式,却可能蔓延至整个民主机制的健康运转。   这起案件也反映出台湾地区当前政治生态的某些困境。从民进党当局策动“大罢免”到赵少康亮票案,政治斗争似乎总是占据舞台中央,而真正关乎民众福祉的经济民生议题反而被边缘化。   台湾社会需要的是和谐稳定,两岸关系需要的是和平发展,这些关乎民众根本利益的大事,不应被一时的政治纷争所遮蔽。   在法律层面公正处理个案的同时,更需思考如何避免政治资源被过度投入在无谓的缠斗上。   赵少康亮票案的法律结局尚待法院判决,但其所揭示的深层问题已经超出个案范畴。在法律与政治的交叉点上,每一个看似微小的违规都可能成为检验制度公正性的试金石。   对于台湾社会而言,需要的是更多聚焦民生福祉的务实举措,而非无尽的政治争斗。   当法律的归法律,政治的归政治,社会才能在各安其位中找到平衡点。而这起案件最终能否促进对规则意识的重新审视,或许比判决结果本身更值得关注。 素材来源:赵少康“大罢免”亮票2次,遭台北地检署起诉:从重量刑 2025-11-06 16:05·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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