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棉袄变黑心棉?”广东珠海,父母买了套房子,登记在年仅6岁的女儿名下,因感情不和离婚后,母亲带走女儿生活,父亲则住在了房子里。转眼多年过去了,女儿因留学深造经济压力大,认为房子是自己的,欲让患重病的父亲搬走,而后自己再把房子卖了变现,遭拒后,一纸诉状将父亲以及照顾父亲的姑姑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 “爸,这房子法律上是我的。”女孩握着手里的房产证,声音冷静得就像在跟陌生人说话。 床上的父亲看着女儿,觉得这张脸既熟悉又陌生。他气得剧烈咳嗽起来,守在床边的妹妹赶紧递上温水,却被女儿下一句话噎住了动作:“我留学急需用钱,你们得搬出去。” 想当初,也是在这套房子里,六岁的她被父亲高高举起:“宝贝,这是爸爸妈妈送你的礼物!” 时间回到2008年,刘先生(化姓)夫妻俩几乎跑遍了香洲区的楼盘,最终选定这套80多平的房子,这里离学校近,小区也安静,最重要的是,他们要给女儿一个坚实的家。 “就写孩子的名字吧。”母亲提议时,父亲毫不犹豫地同意了。2010年登记那天,他们还特意带着女儿去拍了照,穿着公主裙的小女孩,踮脚才能够着房产局的柜台,工作人员都被逗笑了。 谁也想不到,同一年,刘先生突发脑梗,一场大手术下来,医药费像流水一样花了出去。家里顶梁柱倒了,感情也出现了裂痕,2013年,夫妻俩离婚,妻子带着女儿离开,刘先生则留在了这套写满回忆的房子里。 接下来的十多年,是人性最真实的写照。 刘先生的世界缩小到这套房子的范围,二级伤残不仅让他基本失去劳动能力,还让他经常生病,妹妹看不下去,就搬进来照顾哥哥。她不是没有自己的家庭,但她选择了责任,选择在一边照顾哥哥,一边在哥哥好点的时候,再回自己家。 而女儿小美,则跟着母亲一起长大。她努力学习,考上了大学,还想出国留学,但深造的梦想需要经济支撑,直到这时,她才想起了法律意义上“属于自己”的那套房子,想起了父母离婚后,就不怎么联系的父亲。 “哥,孩子也是一时糊涂……”姑姑试图打圆场。刘先生摇摇头,眼泪终于落了下来。他不是为自己可能无家可归而哭,是为那个曾经把他当英雄的小女孩不见了而哭。 然而,法律是公正的,房子虽然登记在女儿名下,但考虑到刘先生的身体情况,名下又无其他房产,二小美之所以能得到这套房子,也是因为他是刘先生女儿的缘故,所以,现要求父亲腾房,有违公序良俗。因此,小美的诉求被驳回了。 我们生活在一个越来越讲究“我的权利”的时代,房产证上的名字、银行账户的数字、法律条文的规定……这些都是清晰的、明确的、可量化的。但最珍贵的亲情、责任、感恩,却无法被任何证书定义。法律虽然保护权利,但更守护人伦。 其实,这件事最让人唏嘘的,不是父亲可能流落街头,而是女儿在追求个人发展的路上,差点弄丢了为人子女最基本的孝顺和良心。留学深造是为了更好的未来,但如果这个未来是以牺牲父亲的栖身之所为代价,那张文凭真的能带来幸福吗? 房子可以再买,留学可以贷款,但那个把你带到这个世界的人,一旦失去了就真的没有了。 父亲亲情孝顺 信源: 光明网2025-10-30——女儿要卖房留学,起诉重病父亲腾房?法院判了 文│一阳 编辑│史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