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万彩礼换4天同居!”江西吴某订婚豪掷超60万,女方4天就返乡,协商退婚无果

欣姑娘耕耘 2025-10-27 10:12:54

“60万彩礼换4天同居!”江西吴某订婚豪掷超60万,女方4天就返乡,协商退婚无果后对簿公堂,法院判返90%这结果合理吗? 江西吴某是个勤劳踏实的青年,一直忙着工作婚姻大事便耽搁了下来,经媒人热心介绍他认识了周某,周某长相甜美性格也温婉,吴某一见便心生好感,周某对吴某的朴实憨厚也颇有好感,两人就这么看对了眼。 接下来的日子里,两人通过电话和视频聊得火热感情迅速升温,于是在双方家人的张罗下举行了订婚仪式,这天吴某家可是下了血本满心欢喜地带着现金和贵重礼物来到周某家,向周某及其家人支付了现金彩礼38.8万元,这可不是个小数目几乎是吴某家多年的积蓄,除此之外还有见面礼6万元,打送礼金(含亲属红包)6.7万元。更让人惊讶的是吴某还精心准备了100克金条,价值7.02万元,以及一枚闪闪发光的金戒指,价值3000元。这一套下来总价值超过了60万元,可见吴某对这段婚姻的重视。 订婚后吴某因为工作的原因不得不外出务工,而周某则继续住在父母家。两人虽然分居两地,但心里都盼着早日能真正生活在一起,同年4月25日周某满怀期待地奔赴宁波与吴某共同生活。本以为这是幸福生活的开始,没想到仅仅过了4天两人就因为一些生活琐事产生了矛盾,周某一气之下返回了老家,此后便再也没有和吴某同居过,而且两人也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这之后吴某心里很不是滋味,他觉得既然婚姻没成那彩礼总得退回来吧。于是他多次和周某及其家人协商退婚和返还彩礼的事情,可每次都谈得不愉快协商最终失败了。无奈之下吴某只好一纸诉状将周某及其父母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返还全部财物。 法院受理了这个案子后,开始了细致的调查和审理。在彩礼认定方面,法院排除了部分款项。其中打送钱4万元及亲属红包1.7万元被认定为属人情消费,不计入彩礼范围。而剩余的现金彩礼38.8万元、见面礼6万元、周某个人打送钱2万元(一共46.8万元),再加上金饰折价7.32万元,总计彩礼认定为54.12万元。 在返还比例上法院也有自己的考量。双方没有登记结婚,而且共同生活仅仅只有4天,根本就没有形成稳定的生活关系。同时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一方存在重大过错。综合这些因素法院酌定返还90%,也就是说周某及其父母需要返还48.7万元。 首先是彩礼的性质,法院强调彩礼是“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既然婚姻没有成立,那就触发了返还义务。其次是共同生活时长,4天的同居根本就没有达到“稳定共同生活”的标准。婚姻不是儿戏,希望大家在面对婚姻和彩礼的时候,多一份理性少一份冲动。 如果你们觉得这个故事对你有启发,就点个赞、转发一下,让更多的人看到。也可以关注我,我会为大家带来更多真实又有意义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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