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返还彩礼48.7万余元】为了与女子周某订婚,男子吴某给付女方现金彩礼、见面礼及金条等共计60余万元。但吴某称,双方共同生活仅几天,产生矛盾周某便回了老家,之后双方未再共同生活。退婚协商无果,吴某起诉周某及其父母,主张返还上述全部财物。近日,江西金溪县人民法院公布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吴某与周某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未办理结婚登记,尚未形成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生活,故酌定女方应当返还彩礼的90%较为适宜。最终,法院判决:周某及其父母共同向吴某返还彩礼48.7万余元。 订婚花60万共同生活4天后遭悔婚 网页链接
法院:返还彩礼48.7万余元】为了与女子周某订婚,男子吴某给付女方现金彩礼、见面
婚姻家事法观止
2025-10-26 16: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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