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男子恋上“孤身女技师”,短短一年被骗50万!对方婚姻未离、情人众多,写下欠条

深度程磊 2025-10-23 16:22:16

长沙男子恋上“孤身女技师”,短短一年被骗50万!对方婚姻未离、情人众多,写下欠条却5年不还。男子讨债5年,女子都不还,最后男子决定通过法律手段讨还公道,而女子也被法院带走。 几年前,湖南长沙的余先生在洗脚店认识了刘某。女人自称离异、孤身一人,在洗脚店只是兼职,本职做空调工程。她善解人意,说话温柔,对余先生的孩子也格外关心。余先生刚经历婚姻失败,对方的体贴让他误以为遇到了真爱。两人迅速确立关系,感情升温,几乎每天形影不离。刘某常说:“我们要一起创业、一起过日子。” 余先生信以为真,把她当作未来妻子。 恋爱一个月后,刘某称工程项目急需垫资10万元。余先生为取悦她,也为“共同的未来”,贷款10万元交给她。之后,刘某又以“养父重病”“工程追加资金”等理由多次索钱。短短一年时间,余先生前后共借出50万元。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语音留言一应俱全——一切看起来都像一段真情中的互信。 直到有一天夜里,余先生发现刘某深夜与他人暧昧聊天,言辞亲昵。出于怀疑,他查看了她的手机,才惊愕地发现刘某早有丈夫,还同时与多名男子保持不正当关系。部分聊天内容甚至涉及开房细节。面对质问,刘某辩解“只是帮别人介绍”,余先生已不再相信。刘某当场痛哭求饶,写下50万元欠条,承诺归还。但她只还了几万元后便失联。 2020年,余先生将刘某告上法庭。法院查明,双方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判决刘某归还本金及利息共计60余万元。根据《民法典》第675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判决生效后,刘某仍拒不履行。余先生多次上门催讨,却屡遭羞辱。刘某养母甚至讥讽道:“你脑袋不灵光,活该被耍。” 余先生又找到了刘某丈夫许某。许某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称刘某嗜赌如命,欠下高利贷,自己毫不知情。然而余先生的转账记录中显示,有2万元直接转入许某账户。面对质疑,许某辩称那是刘某借他的账户使用,并承诺会帮忙协调还款。但一年过去,刘某依旧未还分文。 2025年,余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在调查中发现,刘某近五年收入近500万元,支出超800万元,消费水平远高于普通人,却始终不履行法院判决。执行人员依法将其拘传。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刘某被认定具备偿债能力而拒不履行,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 值得注意的是,若刘某在最初借款时即以虚构工程、编造身份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财物,则不只是民事纠纷,而可能构成刑事诈骗。《刑法》第266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刘某多次以同样手法向不同男子骗取资金,或可被认定为连续诈骗。 余先生在媒体求助后,还有其他男子主动联系称也曾被刘某以“工程垫资”骗走26万元。这一细节表明,刘某的行为已非单一纠纷,而具有明显的社会危害性。从情感诈骗到金钱陷阱,她利用恋爱名义掩饰非法目的,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极具恶性。 从民法角度看,恋爱中的金钱往来若存在明确借贷意图,并有证据可循,如欠条、转账记录,即构成债权债务关系,受《民法典》保护;若借款方拒不履行返还义务,可申请强制执行。若借款人有能力而拒不履行,还可能被追究刑责。从刑法角度看,若以欺骗为目的骗取财物,则应按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十年。 这个案件让人看到的不仅是一个被骗男人的执着,更是“感情诈骗”这一社会顽疾的现实写照。此类案件近年来频频出现,多以“恋爱”“创业”“家人重病”为名进行诱导,金额大、取证难、维权周期长。警方和法院屡次提醒:感情不是合同,信任不等于凭证。任何涉及金钱往来的感情关系,都应保留证据、签署书面协议。 余先生说:“我没想害她,只想要回属于我的钱。”这句话背后,是普通人在情感世界中最无力的挣扎。当爱与钱交织,最容易模糊理智,也最容易被利用。刘某最终被法院拘传,这场爱情骗局以法律介入告终。但更值得警醒的是,那些还在被甜言蜜语蒙蔽的人,能否在听完这个故事后多一点理智,少一点心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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