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10万却一分没拿!江苏南京,南京男子因狗乱尿投毒,泰迪犬死亡,狗主索赔

经略简料 2025-10-19 14:49:23

索赔 10 万却一分没拿!江苏南京,南京男子因狗乱尿投毒,泰迪犬死亡,狗主索赔 10 万败诉,网友吵翻:谁更没理? 这事儿听起来特简单,南京一个大哥承认自己做了毒香肠撒草坪上,另一位大姐的泰迪犬“可乐”正好在那附近溜达后回家中毒死了。 咋看都是个板上钉钉的事,可最后,近10万元的索赔,法院一分钱都没支持。 这结局,是不是让你心里咯噔一下?别急,这事儿根本不是邻里吵架那么简单,它活生生地上演了一出:你眼睛看见的,和法律上能认定的,可能是两回事。 让我们暂且将目光投向那根至关重要的毒火腿肠。它不是凭空想象的,3月11日报案后,警察就在92栋北侧草坪,找到了陈某亲口承认投放的那种、用绳子捆扎过的火腿肠。铁证如山,对吧? 监控也给力,显示出蔡大姐确实牵着她的“可乐”从66栋出发,沿着湖边跑道,路线正好覆盖了那片“死亡草坪”。你看,投毒的人、受害的狗,都在同一时间出现在了同一地点。 但问题就卡在最要命的一环:没有任何一个摄像头,拍到了“可乐”低头吃下那根毒肠的“决定性瞬间”。法律这东西,它要的是一条完整的链条,一个环节都不能断。 法官心里得打个问号:蔡大姐遛狗的路线那么长,还经过湖边跑道和其他地方,谁能百分百保证,“可乐”就没在别处舔到或者吃到其他有毒的东西?这种“合理的怀疑”一旦产生,证据链就断了。就连警方最终的结论也是“证据不足”,没法给陈某做行政处罚。 这根物证,它明明躺在那里,却像个哑巴,在法庭上说不出那句最关键的证词。 再来看这局里的三个人。投毒的陈某,他也不是天生的坏人。他被小区里的狗尿骚味困扰了整整两年,找物业反映,石沉大海。 他先是在公告栏贴出了一份 “警告书”,可压根没人理会。眼看沟通无果,他最后才采取极端手段,用异烟肼制作了六根毒肠。他的举动是源头,主观上错得离谱。 养狗的蔡大姐呢,她已经做得算不错了,十几年都坚持给“可乐”系牵引绳。可偏偏百密一疏,她没给狗戴嘴套。这一点在平时可能不算什么,但在官司里,就成了她的“软肋”,客观上给狗乱吃东西留下了风险空间。 还有物业公司。法院一查,人家日常巡查、保洁、张贴文明养宠提示、事后配合警方调查,一套流程都做到了。在法律上,你没法说他有啥过错。 你看,一个过激的男人,一个有小疏忽的狗主,一个按规定办事的物业,三股力量搅在一起,结果就是原告蔡大姐的索赔立场,被一点点削弱,最终站不住脚了。 在法律从业者眼中,这份判决极具代表性,完全能当作教科书级别的案例来参考。它严格遵守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没证据,哪怕再像,也不能定论。对于律师们来说,这案子有判例意义。 但脱离了法庭的法律语境,换到咱们老百姓日常讨论的层面,这个判决给人的感觉就彻底变了味。大家最怕的是啥?是那个“万一”。 “万一是个不懂事的孩子捡起来吃了呢?”这种对公共安全的焦虑,远远盖过了对法律程序的理解。 这就好比有人在马路上撒了一把铁钉,就算没法证明你家的车胎就是被他的钉子扎破的,但这种行为本身,难道不该受到惩罚吗?它威胁到了每一个人。 所以说,这个案子留下来的,远不止一份判决书。它让我们看到,当缺少那个“决定性的瞬间”时,法律为了保证公平,有时不得不做出一个让我们情感上难以接受的选择。 这根在法律上断裂的证据链,真正拷问的,是我们的社区治理。怎么才能让陈某的抱怨被听见,避免他走向极端?怎么才能让养狗和不养狗的邻居和平共处?这,才是“可乐”之死背后,留给所有人的思考题。 信息来源:宠物狗中毒身亡,有邻居曾投放含异烟肼火腿肠!狗主人起诉邻居及物业索赔近10万元被驳回——2025-10-14 20:36·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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