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可悲!”陕西,男子鱼某和刘某进行从事非法交易后,刘某又介绍同事柴某来,结果敲门声一响,有两次被抓经历的柴某慌了,要从12楼爬窗逃跑,鱼某和刘某还帮忙用床单接成绳,最后床单断裂,柴某坠楼身亡,俩人被判赔了33万多。 有人说柴某自己选的路,可法院的判决其实藏着关键:她负70%主责,但鱼某和刘某帮她实施危险行为,就得担30%次要责任。 这哪是帮人,分明是给危险“递工具”,违法的泥潭里本就没有旁观者。 别觉得“事不关己”,帮着别人为违法行为冒险,出事了照样要买单。 法律既罚错,也管“帮错”的人。 你觉得这30%的责任,判得合理吗?
小县城的消费是不是已经和一线城市不相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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