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从天降!”湖南,一女子在餐馆,花6块点了碗面,岂料在起身时,高跟鞋踢到门台阶

拾九观人间 2025-10-14 11:48:26

“锅从天降!”湖南,一女子在餐馆,花6块点了碗面,岂料在起身时,高跟鞋踢到门台阶摔倒,造成左腿骨折住院,事后,女子认为是餐馆没做好安全措施,要求对方赔偿21万,而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一碗6块钱的素面,本是寻常日子里的简单一餐,却没想到成了湖南岳阳王女士人生里的一道坎。   要说这事儿的起因,实在普通得不能再普通。   今年上半年的一个下午,王女士像往常一样走进家附近的小面馆,点了份常吃的素面,扫码付了6块钱。   她端着面碗往熟悉的靠窗座位走,可不知怎么,刚迈上台阶,高跟鞋的细跟突然卡在了台阶边缘的缝隙里。   “咔嗒”一声脆响还没落地,王女士整个人已经失去平衡往前扑去。   膝盖重重磕在冰凉的瓷砖上,一阵钻心的疼让她当场喊出了声,手里的面碗摔在地上,热汤溅湿了裤脚。   周围食客赶紧围过来,老板也慌了神,一边扶她一边喊人打120,混乱中谁也没留意台阶上是否有汤汁残留。   送到医院检查,结果让王女士倒吸一口凉气:左髌骨粉碎性骨折,必须马上手术。   术后躺在病床上,看着腿上厚厚的石膏,她越想越委屈。   出院后做的司法鉴定更让她揪心,左膝关节功能丧失30%,构成十级伤残。   医生建议伤后休养180天,还需要90天的专人护理和60天的营养补充。   前期手术费花了近5万,加上误工费、护理费,一笔笔开销压得她喘不过气,她觉得这事儿不该自己全扛。   台阶那么高,又没贴个提醒,店里人多手杂难免有汤渍,这不是安全隐患吗?   王女士找到面馆老板,提出了21万元的赔偿要求。   可老板一听就急了,指着台阶辩解,这台阶从开店就有,特意贴了防滑砖。   而且当天早上刚拖过地,干干净净的,之前从来没人摔过。   你穿那么高的高跟鞋,走路不看脚下,怎么能赖店里?   双方各执一词,王女士只好一纸诉状把面馆告上了华容县法院。   法院开庭时,双方的说法针尖对麦芒。   法官调取了面馆的监控,画面里的细节很清晰:王女士走路时一直低头看着手机,穿的5厘米细跟凉鞋本就不稳。   经过台阶时既没放慢脚步,也没抬头看路,完全没留意脚下的情况。   结合这些证据,法院的判决给出了明确说法。   王女士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又是常客,对台阶情况本该熟悉,却穿高跟鞋玩手机疏忽大意,得承担85%的主要责任。   餐馆虽然做了防滑处理,但没贴警示标识,台阶也存在轻微安全隐患,要负15%的次要责任,赔偿31503.15元。   一审结束后,双方都没上诉,判决已经生效。   这事儿传到网上,议论声一下子涌了出来。   有人说王女士是狮子大开口,6块钱的面想换21万赔偿,太不地道。   也有人觉得餐馆有点冤,都做了防滑还得赔钱。   回头再看这起“6元面引发的索赔案”,21万的诉求没被支持,3万多的赔偿也算不上“天价”,法院的判决其实是在平衡双方的权益。   但比判决更重要的,是这事儿给所有人提的醒:商家多一分细心,消费者多一分留意,很多“锅从天降”的意外其实都能避免。   毕竟,我们去餐馆吃的是热乎饭,盼的是踏实平安。   让“预防”替代“事后追责”成为主流,减少“锅从天降”式意外争议,才是这起案子最该留下的启示。 信息来源:潇湘晨报2025-10-12发布:湖南一女子吃6元面条,穿高跟鞋回座位脚滑摔成十级残伤,引发21万元索赔,法院判了:餐馆负15%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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