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女子国庆去吃牛杂串串,万万没想到,老板竟然当着她的,“手改价格”,每串涨

智胜盐究员 2025-10-09 18:28:49

广东,一女子国庆去吃牛杂串串,万万没想到,老板竟然当着她的,“手改价格”,每串涨价1元,多收了她50元,女子不乐意了,直接打了投诉电话,没想到老板却态度嚣张,让女子随便打,结果让老板狂不起来了。 国庆期间,一女子公司放假,她也很其他人一样,开始逛吃模式,到了饭点,她感觉饥肠辘辘,就进了一家牛杂串串店。 这家店号称老字号,丰俭由人,墙上贴着一张粉色的纸,上面明码标价,店里的串串签子分白签,黑签,红签,绿签,每种颜色的签子价格不一样,有一元的,有两元的,还有三四元,荤素有别。 女子决定大吃一顿,犒劳一下辛苦的自己。 可她选完菜品,准备开吃时,竟然惊讶的发现,老板竟然当着她的面,拿了支笔,开始在墙上的价目表上“手改价格”,每串加收1元。 女子顿时懵圈,她提出质疑,为什么她消费之前不改价格?这不是乱涨价吗? 但老板不以为然,继续我行我素,女子一气之下给相关部门打了投诉电话,可老板却态度嚣张,让她随便打。 结果女子消费了203元,多花了50元冤枉钱,这让女子愤愤不平,觉得店家消费不透明,如果在她消费前,店家改价格她无话可说,嫌贵她可以不吃,可她都消费完了再改,那她不答应。 有人觉得女子无理取闹,坚决支持商家合理加价行为,因为节假日所有原材料均涨价,而且商家人工坚持工作,所以合法合理。国庆节假期期间、住宿宾馆上涨多少倍?小幅涨价合情合理。 呵呵,市场经济涨价有什么不可以,你可以不吃啊,难道涨价还要开个听证会。就一块钱的事还举报?真的是一辈子吃不起四个菜! 去市场买猪肉都涨了,怎么办啊?一到台风天,青菜也涨了,怎么办啊?旅店都涨价30%以上,有些50%,有些100%,我不信他们不知道。 商家可以自主定价,张贴价格表,问题收取的价格和墙上的价格表对不上。那就是违法了。 凭着一句:你打吧!就应该再罚5000。藐视法律! 国庆呢,你看看那些酒店,景区贩卖的,高铁,机票… 哪个不是涨上十上百上千的? 人家涨一块钱就投诉? 现在消费者那么娇气了? 你加班都要求3倍! 《价格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根据调查,该牛杂店虽然在经营场所内公示了价目表,但未提前告知消费者国庆期间价格调整,而是在消费者消费过程中“手改价格”每串加价1元,导致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203元,与进店时观察到的标价不一致。 该行为属于通过“现场临时修改价格”的误导性手段,使消费者基于原公示价格产生消费意愿,构成“利用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导交易,直接违反《价格法》第14条规定。 最终,相关部门责令商家退还多收的50元,并对经营者处以3500元罚款,是依据《价格法》第40条关于价格欺诈行为的处罚规定。 商家所谓“节假日人工成本上涨”的辩解,并不构成违法涨价的合法理由。价格调整必须在消费前明确公示并告知消费者,否则即便标价表存在,未经事先提示的临时加价仍构成欺诈性收费。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1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价格欺诈行为:(七)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 牛杂店虽已公示价目表,但未在消费者进店时通过显著标识、口头提示或更新价签告知国庆期间价格调整,每串加价1元,而是临时通过“手改价格”覆盖原价目表,属于以“隐蔽手段”标示虚假价格信息,使消费者误以为价格未变动。这种行为符合第19条“欺骗性标示价格”的构成要件。 执法部门责令退还款项并处罚款,是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则的直接回应。 部分人提出“酒店、机票节假日涨价合理”的类比并不成立,因为这些行业的涨价行为通常通过提前公示、动态调价系统或明确时段标记完成,而非现场临时涂改。 而本案商家在消费过程中单方面修改价目表,破坏了消费者对价格公示的信赖基础,显然违法。 -根据《价格法》和《明码标价规定》,消费者在交易前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商家以“节假日成本上涨”为由调整价格本身不违法,但必须通过提前告知、更新标价或附加临时费用说明等合法形式实现。 本案商家在未履行告知义务的情况下临时加价,属于典型的“价格偷袭”,法律否定其正当性。 市场经济允许商家自主定价,但必须以诚实信用为前提。大家所称“酒店、机票价格大幅上涨”与本案关键区别在于:前者通常通过公开渠道提前声明调价规则,如平台显示节假日价格浮动,而本案商家却以标价表与实际收费不符制造信息不对等。 因此,法律否定的并非涨价本身,而是价格欺诈的操作方式。 关注@灋律盐究员 学法辩是非,用法止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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