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一20多岁小伙正和女友在餐厅用餐,突然来了3位身穿制服的民警,小伙倒也

胡萝卜说法 2025-10-08 16:01:42

山东青岛,一20多岁小伙正和女友在餐厅用餐,突然来了3位身穿制服的民警,小伙倒也淡定,问怎么了?可民警却说:“抓的就是你!”说完竟直接拿出手铐把小伙给铐走了。可五六分钟后,小伙又回来了,原来是民警抓错了人,因为他女友和一位走失的13岁女孩长得很像,民警误以为小伙是人贩子。误会解除后,小伙接受了民警的道歉。 小杨20多岁,最近他谈了一个女朋友,女友有一张人见人爱的娃娃脸,看到她的人都说她像个还没有长大的小女孩。 10月6日那天中午,小杨约上女友,来到某广场一餐厅用餐,两人有说有笑正吃得起劲,一抬头,突然发现眼前站着3位身穿制服,还一脸严肃的民警。 小杨倒也十分淡定,他非常礼貌地问道:“你好!怎么了?”不料民警既没有出示任何证件,也没有自我介绍,直接就回怼道:“不要问怎么了,抓的就是你!” 就餐的顾客都感到非常好奇,毕竟这场景只有在影视剧里才看到过,有的人甚至还拿出手机开始拍视频。 这时的小杨也是一脸懵,可还没等他回过神来,民警直接就拿出手铐把他铐了起来,然后带着两人下了电梯。 大家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于是便开始纷纷议论起来,可也就过了五六分钟的样子,小杨和他女友又突然回来了。 小杨说是民警抓错人了,因为女友的长相和一位走失的13岁女孩十分相似,民警误以为女孩是被他拐卖的,所以才把他铐走了。 不过经了解,民警已证实确实是他们认错人了,所以就放了小杨他们,并向小杨道了歉,小杨也接受了民警的道歉。但为了以防万一,他还是要走了餐厅的监控视频。 事后民警解释称,有人报警说自己13岁的女儿走失了,民警调查后把小杨女友的照片给他们看,对方也说这就是他们的女儿。 后经民警排查,得知女孩和小杨在一起吃饭,他们怀疑女孩是被小杨拐卖了,就多次联系小杨协助调查,可小杨以为这是诈骗电话,就没有接听,还把对方给拉黑了。 民警没办法,就只好把每个餐馆都查了个遍,最后终于发现了小杨他们,于是便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这件事被发到网上后,网友们不淡定了: “在大庭广众之下随便将一个人铐走,岂是一句抓错了就能完事的?最起码也要给小杨公开道歉,并赔偿他精神损失费!” “抓人之前为啥不先询问一下女孩的身份信息呢?况且抓人不出示证件这也是程序违法。” “抓错人不要紧,只好知错就改就是好民警!” 1、民警用手铐直接把小杨拷起来的行为合法吗? 《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八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一)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二)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三)法律哎呀哦。、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小杨和女友在餐厅正常用餐,期间,他并未表现出逃脱、行凶等具有危险性的行为。 因此,根据以上法规的规定,即便民警怀疑小杨是人贩子,他们也是无权使用手铐将他拷起来的,他们这样做是不合法的。 2、民警能把小杨带走调查吗? 《人民警察法》第九条规定,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虽然怀疑小杨拐卖了女孩,民警是有权对他进行盘问和检查的,但前提是得向当事人小杨出示相应证件。 而民警并未向小杨出示相应证件,也没有对此作出任何解释,因此,民警是无权把小杨带走,并对他进行盘问和检查的。 3、小杨是否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民警在众目睽睽之下,不问青红皂白就将小杨拷走盘问,其行为侵害了小杨的人身权益,如果这件事最后对小杨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譬如导致其抑郁或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那么,小杨是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 好在民警把小杨带走五六分钟后,就立马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向小杨道了歉。这件事并未对小杨造成恶劣影响,所以最后小杨也接受了民警的道歉。 那么,对于这件事,你又有什么看法呢? (文中小杨为化名) (素材来源于大风新闻2025年10月7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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