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男子经媒人介绍认识了女子,并迅速订婚,彩礼、五金加上见面礼等,共花20万元。婚期定好后,两人拍了婚纱照,男方家定了酒店并通知了亲戚,就等着把新娘娶进门。谁知,到了最后关头,女子竟突然反悔,死活不结婚了。强扭的瓜不甜,既然结不成,男方要求退还20万元,谁知女方表示,要扣3万元拥抱费。70多岁的媒人瞬间怒了:说成了一千多对,竟然遭遇了事业滑铁卢,就不是人干的事,太缺德了! 万先生到了结婚年纪,父母四处托人给他介绍对象,终于,去年经媒人介绍,他认识了一个女子。 双方都很满意,所以只谈了几个月,在家人的催促下,两人于今年1月订婚。 订婚时,按照当地习俗,男方家给了女方6万6彩礼,四金花了6万,还买了电脑、手表、手机等,七七八八花了20万元。 定好婚期后,小两口开开心心去拍了婚纱照,万先生父母一刻也没闲着,订酒店,通知亲戚,安排摄影和车队等等。 本以为新媳妇马上就能娶进门,万万没想到,一切准备妥当后,女方突然表示,这婚他不结了。 这突如其来的翻脸让男方一家猝不及防,万先生想不通,谈的好好的,都快一年了,为什么说不行就不行? 他找到女孩要个说法,从她的言语中,万先生终于得知,女子是嫌他工资低,而且人又太老实,不会来事,以后混不开。 女方一家的行为让70多岁的媒人尴尬又气愤,他退休十来年了,一直在当媒人,给年轻人牵线搭桥,说成了1000多对,从没有遇到这种情况。 临近婚期退婚不说,还迟迟不给男方退彩礼钱,这简直就不是人办的事,太缺德了。 他夹在中间很难做,这也算遭遇了事业上的滑铁卢。 女方为何突然悔婚,又为何不退彩礼钱呢?到底是嫌男方挣得少,还是另有隐情? 男方家和媒人一起找上门去,讨要说法。 女方表示,不存在嫌他工资低一说,男方是在胡说八道,交往近一年,两人性格不合,没有共同话题,说不到一块去,干脆分开,及时止损。 既然婚结不成,那把彩礼钱退回来不就完了吗? 男方通过计算,见面礼、彩礼钱加上恋爱期间给对方的转账以及买礼物的钱,一共花了20万。 其他损失,像酒店订金、拍婚纱照等钱他们也就不计较了,只要把20万大头退回来,两家就井水不犯河水,此事罢休。 可万万没想到,女方竟然表示,只能退他17万,必须扣掉3万元拥抱费。 原来,两人拍婚纱照时,摄影师为了摆造型,让两人拥抱了一下。 女方的要求实在让人无语,摄影师让摆的造型,又不是男孩子非要抱她,而且,人家抱你,你难道没有抱人家吗? 对此,女方家属回应,确实说过3万元拥抱费,但其实不是拥抱着一下,涵盖了两人恋爱期间,女方所有的花费。 真是滑天下之大稽,第一次听说拥抱还要收费,丢人现眼,女方家真是想钱想疯了。 相信经此一事,女方一家在当地的名声肯定臭了,周边的男子一定要注意,拥抱一下就扣人家3万元,那拉个手、接个吻,不知道要扣多少钱,千万不敢被她讹上。 法律规定,彩礼是以婚姻为目的依据习俗给付的财物 。 男方给女方的6万6彩礼、四金6万以及电脑、手表、手机等大额财物,可认定为彩礼范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本案中,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完全符合第一项规定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 因此,男方有权要求女方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见面礼等财物。 而且,女方在婚期临近时单方悔婚,是导致婚约解除的根本原因,其行为不仅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也给男方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和精神上的伤害。 女方的行为构成了根本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全额返还其收取的彩礼等财物。 对于女方提出的三万元“拥抱费”,属于其单方提出的、缺乏法律依据的扣款理由。 在法律上,恋爱期间的拥抱等亲密行为属于情感交流的范畴,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服务”或“对价”,不能成为拒绝返还彩礼的合法理由。 该主张实质上是试图将情感行为“商品化”,与公序良俗相悖,不应得到支持。 最终,男女双方自行协商一致,女方退还了万先生家17.5万元现金。
河南平顶山,男子经媒人介绍认识了女子,并迅速订婚,彩礼、五金加上见面礼等,共花2
辨案析历
2025-10-07 17: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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