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一男子某餐馆吃饭,刚咽下最后一口饭菜,抬眼却看见令他反胃的一幕,身着工

洋仔说法 2025-10-04 12:51:10

山东济南,一男子某餐馆吃饭,刚咽下最后一口饭菜,抬眼却看见令他反胃的一幕,身着工装的服务员正拎着塑料桶擦拭邻桌,桶身"筷子桶"字样与桶内乌黑污水形成刺眼对比。抹布在浑浊水里反复揉搓,又擦过桌椅腿角,甚至蹭到地面。男子举起手机时,李静恰好回头,四目相对间她略显诧异却未停手。网友质疑:"筷子桶擦凳腿,连装都不装了?"面对质问,负责人坦白:“管理脱了节,让员工钻了空子。”   据法治视讯10月2日报道,10月1日傍晚,王明华(化名)到某餐店用餐,这家以价格亲民、菜品家常著称的连锁快餐店,一直是附近居民解决餐食的首选。   王明华点好餐,正低头吃饭时,眼角余光瞥见一名女服务员拎着一个塑料桶,弯腰擦拭邻桌的桌椅腿。   起初王明华并未在意,但当他吃完最后一口饭,抬头细看时,心里猛地一沉,桶身上赫然印着“筷子桶”三个字。   桶内的水浑浊发黑,服务员手中的抹布反复浸入水中,又用来擦拭桌椅和凳腿,甚至多次触碰到地面。   更让王明华不适的是,服务员似乎察觉到他的注视,转头与他目光相撞,却并未停止动作。   王明华后来说道:“如果没看到那几个字,我可能不会多想。但‘筷子桶’和擦桌椅的黑水联系在一起,实在让人反胃。”   他当即用手机录下过程,当晚将视频上传至社交平台。   视频迅速引发热议。有网友直言:“筷子桶用来擦凳子腿,连避讳都不避讳了?”   还有人吐槽餐馆,卫生管理:“一块抹布擦遍全店桌子,和餐具混放收残,这能干净吗?这家店口碑一直不错,这次真是砸招牌。”   不过,也有网友提出不同看法,一名自称在餐饮行业工作的用户解释:“筷子桶只是回收脏筷子的中转工具,最终餐具会经过消毒柜处理,没必要过度紧张。”   另一人则调侃:“眼不见为净,后厨的操作可能更触目惊心。”   有媒体联系到门店值班负责人赵店,他坦言:“视频我也看到了,确实是我们管理疏忽。”   面对质疑,赵店给出了详细解释,他承认,视频中的服务员李静当天确实误用了筷子桶盛放清洁用水。   他强调,店里规定抹布和清洁工具必须专区专用,但员工忙起来就忽视了细节。筷子桶本身并非餐具消毒环节的容器,它的作用是在前台回收顾客用过的筷子,后厨会统一清洗并放入消毒柜。     对于网友关心的餐具卫生问题,赵店补充道:“店里用的是合金筷子,非一次性但耐高温,所有餐具都会经过洗碗机和消毒柜双重处理。”   至于抹布循环使用的问题,他表示门店会定期用84消毒液清洗,并承诺今后加强更换频率。   事件发生次日,餐点已经立即整改。   那么,从法律角度,这件事如何看待?   1、服务员使用明确标识为“筷子桶”的容器盛装擦拭桌椅的污水的行为是否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一)食品处理区与就餐场所、卫生设施等场所环境应保持整洁;(二)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   第五十六条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   本案中,印有“筷子桶”字样的容器,其功能定位是餐饮服务流程中的一个特定工具,与餐具的回收、清洗环节直接相关。   服务员将其用作清洁工具,盛装污水擦拭桌椅,实质上是混淆了食品相关容器与卫生清洁工具的界限,即使该桶在后厨会进行清洗,其在前台被污染后,依然存在交叉污染的风险,破坏了食品安全所要求的物理隔离与流程规范。   负责人赵店承认管理不到位,意味着企业未能建立有效的、可执行的卫生操作规程,也未能对员工进行充分的培训和日常监督,导致法律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形同虚设。   对于这样的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依法可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2、涉事快餐店是否要对服务员的行为担责?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服务员李静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从事的清洁桌椅行为,属于其工作职责范围的一部分。因此,她的行为在法律上被界定为“执行工作任务”的职务行为。   即使该行为违反了公司内部的操作规程,但只要是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的,其法律后果就应当首先由快餐店来承担,赵店代表门店承认错误并承诺整改,是完全正确的法律应对。   所以,门店不能以“这是员工的个人错误”为由对外推卸责任,理应对本次造成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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