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绥中,一女子自从去某医院取出宫内节育器后,就一直感觉腹部不舒服。数年后,已经

拾九观人间 2025-09-30 09:46:35

辽宁绥中,一女子自从去某医院取出宫内节育器后,就一直感觉腹部不舒服。数年后,已经59岁的她,在另一家医院做彩超时,发现左附件区有一小囊肿,女子认为这是医生在取节育器时,擅自放置在其子宫内的“监听器”,于是便将医院诉至法院,要求其无偿取出“监听器”,并赔偿自己相关损失。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每次点开手机播放歌曲,肚子里就像有小珠子跟着节奏跳,传来细碎的声响,一关歌这声音就没了。   辽宁绥中县59岁的叶大姐笃定,这是医生偷偷在她子宫里装的“监听器”在“回应”。   事情要从叶大姐的身体不适说起。   她总觉得小腹坠胀,尤其近两年,手机放歌时的“异常声响”让她越发不安。   叶大姐这才想起,2016年她曾在当地一家医院做过宫内节育器取出术,之前还做过子宫次全切手术。   肯定是当时的高某医生趁我不注意,把监听器放进去了!这个念头在她心里扎了根。   为了“证实”猜想,2025年1月7日,叶大姐特意去另一家医院做了彩超。   报告上“左附件区小囊肿,约2.7×2.4CM囊性回声,盆腔少量积液”的字样,在她眼里成了“铁证”。   她坚信这个“囊性回声”就是监听器。   带着这份报告,叶大姐把当年的医院和高医生告上了绥中县人民法院,要求无偿取出“监听器”,还要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   可这份让叶大姐坚信的“证据”,在医生眼里却再普通不过。   囊性回声说白了就是含液体的囊状结构,比如卵巢囊肿,这在有过手术史的女性中特别常见。   妇科医生解释,监听器作为电子设备,密度和结构与囊肿完全不同,彩超能清晰区分,根本不可能混淆。   更别说从技术上看,子宫内植入监听器纯属天方夜谭。   人体内部环境复杂,电子设备极易损坏,且没有续航近十年的微型电池,医生更没有任何监听的合理动机。   医学检查给出了明确答案,法院的审理则从法律层面给这场闹剧划上了句号。   一审法院核查发现,彩超报告里压根没有“异物”“监听器”的记载,叶大姐所谓的“证据”只是自己的主观解读。   就算真有异物,她也拿不出任何线索证明与2016年的手术有关。   最终,一审法院驳回了她的诉求。   但叶大姐不服,于是她上诉到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二审的结果还是一样。   法院明确指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得拿证据说话,拿不出就要承担不利后果。   叶大姐既证明不了子宫里有监听器,也没法把自己的猜想和医院的诊疗行为挂上钩,败诉是必然的。   这事儿传到网上,网友们的讨论炸开了锅。   有人疑惑“手机放歌怎么能发现监听器?这技术也太玄乎了”。   有人理性表示“法院判得没毛病,打官司靠的是证据,不是想象力”。   还有网友分享了广东三九脑科医院接诊的真实案例:壮年男子张先生坚信肚子里钻进了“外星长虫”,甚至想切腹取虫。   最后被确诊为精神分裂症,经治疗后才恢复清醒。   这让不少人联想到,叶大姐的情况或许和认知偏差有关。   就像妙佑医疗国际提到的“寄生虫病妄想”,患者会顽固相信体内有异物,却缺乏医学证据。   医疗纠纷里,很多人误以为是医院“自证清白”,但早在2009年《侵权责任法》实施后,就改成了“谁主张谁举证”。   就像中国法院网报道的包皮环切术纠纷中,患者得通过鉴定等方式证明损害与医疗行为有关,光靠猜想可不行。   面对“离奇事件”,别忙着跟风或质疑,先拿专业知识和证据说话。   叶大姐的遭遇或许有她的困惑,但维权得找对方向。   身体不适就好好做医学检查,觉得权益受损就收集客观证据,而不是被主观臆想牵着走。   信息来源:深圳新闻网2025-09-30发布:女子称子宫被装监听器起诉医院,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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