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位九旬老人走到男子跟前,说自己要摔倒,让男子扶他一下。男子犹豫了,整条街

社会情报站 2025-09-29 16:12:10

吉林,一位九旬老人走到男子跟前,说自己要摔倒,让男子扶他一下。男子犹豫了,整条街就他们两个人,他不敢扶。可眼看老人就要摔倒,在老人向他投来求救目光的时候,男子还是不顾一切地将老人扶住了。最后,他还搬来凳子,让老人在自己的火锅店前坐了40分钟才离开。网友们说:这家火锅店要火,好人一定会有好报的。 何先生是火锅店的老板,当天他正站在街边,思索着怎么样才能让顾客多起来。他看着冷冷清清的街道,心中也一阵寒意:现在的生意怎么如此难做呀?他不禁感叹起来。 这时,他看到一位年长的老人推着一辆车朝他这边走来,并没有在意,依旧在思索自己生意上的问题。 眼看老人一步一步靠近,何先生还是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突然,他看见大爷停在自己跟前,颤颤巍巍地说:扶我一下,扶我一下。 何先生心中左右为难:扶还是不扶?整条街就我和他两个人,到时候被家人讹上怎么办?虽然没有立即伸手去扶,但他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大爷。 此时,大爷又伸出颤颤巍巍的右手,想抓住旁边的篮子稳住身体,口中还在念叨:扶我一下,扶我一下,我快倒了,我快倒了。 这时,何先生毫不犹豫地伸手扶住了大爷,大爷顺势靠在他身上,身体才得以稳住。走在前面的家人见大爷没跟上来,赶紧回头,发现大爷险些摔倒,立刻跑了回来。 何先生见大爷有家人陪伴,心里安稳了不少,赶紧搬来凳子,让他们坐下休息一会儿再走。这一休息就是40分钟,大爷才慢慢缓过气来——要是当时何先生没有扶住他,后果不堪设想。 攀谈中得知,大爷已经90多岁了,天晴时总会出来遛遛弯,很少遇到这种情况。当时家人见大爷走得慢,就急着先去办事,才让大爷险些摔倒。幸好何先生最终伸出了援助之手,不然这一摔,后果可能无法挽回。 何先生也很坦诚:我确实没有第一时间去扶他,因为当时心里犯嘀咕——你前面走得好好的,怎么刚走到我旁边就让我扶? 何先生确实很担心。他说自己看视频多了,见过不少好心人被讹的情况,所以那一瞬间,是出于自保才没立刻扶大爷。 但在大爷即将摔倒的那一刻,他还是伸出了援手,接住了大爷。故事的结局,终究是好的。 网友们觉得何先生的想法人之常情:换作任何人,在那个时候或许都会有这样的顾虑——不是怕帮别人,而是怕自己的善意被辜负。 所以有人说,何先生的火锅店以后不愁生意了:善良的人总会愿意支持善良的举动,他的店肯定会生意兴隆、人气爆棚。 不过也有人提出:如果当时何先生真的没有扶大爷,他会承担责任吗? 一、若何先生未扶老人,是否需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典》中无“见危不救”的强制责任规定。 何先生与老人无亲属、监护等法定关系,也无先行行为(如导致老人陷入危险),因此不负有法律规定的救助义务。 二、何先生自愿扶住老人,若施救中不慎造成老人损伤,需担责吗?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该条款被称为“好人条款”,明确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何先生在老人即将摔倒时伸手搀扶,属于紧急救助行为,即便过程中因施救方式问题导致老人轻微磕碰等损伤,也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为其善意施救提供了责任豁免保障。 三、若老人或其家人诬陷何先生推倒老人,法律如何界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诬告陷害);《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反向保障)。 法律既保护善意救助者,也禁止诬告陷害行为。若老人及家人虚构事实诬陷何先生,可能面临治安处罚; 对于此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素材来源于:AHTV第一时间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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