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和同事去外面吃饭,说好AA制。我们一共吃了150元,用了一张优惠券,只付了1
中午和同事去外面吃饭,说好AA制。我们一共吃了150元,用了一张优惠券,只付了120元。同事和我说,你给我转90就行了,我一下子就懵了。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中午的时候,我和办公室的一位同事去外面办事。因为离公司有点远,我们来不及回来吃饭,我们俩人就在外面吃。
平时我们办公室的同事经常一起在外面吃饭,同事之间都是采取的AA制。因为这样大家都没有经济负担。谁也不欠谁的人情。我觉得这是同事之间很好的一种相处方式。
今天也不例外,我们两个人在外面点了一个小火锅,然后还点了一个干锅,喝了酸奶,一共花了150元。
结账的时候,我的朋友说她有优惠券,可以便宜一些,她来付钱。其实这个优惠券我也有,因为最近湖北在搞送优惠券活动,我也抢了一张优惠券。
但是同事说要用她的优惠券,我想着也可以,都一样。她抢的是满130元减30块钱的餐饮券,也就是只用花120块钱,可以减去30元。
她付了120元,付完了,我们在出去的路上。她对我说,今天你给我转90块钱就可以了。当时一听我确实是懵了。
如果她不这么说,我本来是准备给她转60的。因为我想着120元,我们一人出60元刚刚好。
这个优惠券,我们大家都抢了,现在这是我们湖北搞的一个活动。不应该算作她AA里面的钱吧。
不过,既然她这样说了,虽然我心里有些不痛快,但我还是给她转了90块钱。我看她很平淡的接受了,仿佛觉得这样就是应该的,并没有什么不妥。
其实在我心里,我觉得我们应该是一人六十来A的。这个优惠券不应该算作AA里面的费用。
我想问问大家,她把这个优惠券算作AA里面的费用合理吗?还是她是对的,是我自己太小气,想多了呢?
总之我觉得这件事情,她是不对的。
我想听听评论区里面的留言,看看是我小家子气了,还是她太计较了。(网友投稿)
点评一下:帐单150,AA每人75,你出75,她用优惠券抵30实际出45,帐应该是这么算吧,转90给她是什么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