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杭州“52 岁女子散步踩氢氟酸身亡”事件引发广泛关注,这真是一起天灾人祸了,这个事虽然不知道后续发展会怎样,但多半会是不了了之了吧,就算能找到瓶子是谁丢的,恐怕追责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而且还不一定能够找到人。 愿天堂没有这种无妄之灾,这个世界真是太危险了呀!这让我想起上次那个狗没牵绳咬伤一对母女的事,都是无妄之灾的,问题发生的最大根本原因还是管理的问题。 有些规矩或许立了,但某些搅屎棍就是不遵守,那规矩就成了一纸空文,就成了不确定的定时炸弹,这种事情实在太多了,乱扔“垃圾”就是其中很常见的现象。这些人表面上只是不讲卫生,没素质,不道德。这换做平常的东西也就罢了,像这种有危险性的东西,不知道那人是怎么想的,无意之举还是有意为之,这倒是值得深究一二。 硫酸毁容的事大家也偶尔听到过,这事的罪魁祸首“氢氟酸”同样也是一种强腐蚀性的酸,威力不容小觑,一个巴掌感染,搞不好就得截肢,有些化学品的威力就是那么大,所以面对这种物品的保存,更应该万分小心才是,这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别人负责,当然了,最好就是,非专业人员或专人指导,一定不要流出使用,也不知道那些人是怎么买到的,这确实应该加强监管。 法律上其实是有专门针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相关管理条例的,隶属于治安管理条例,与之相关的其实还有危害公共安全罪,污染环境罪等等,这件事完全还可以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只是不知道能否抓到那人了,期待能抓到。 国家对这类事件其实是有一整套的处罚方式的,情节严重的,就比如过失致人死亡的,也是有可能被判死刑的,可即便如此,依旧有很多人其实根本不会注意到这种事,主要可能还是普法的力度欠缺一些吧,最常见的一个例子就是遗弃宠物造成犯罪或者致人死亡的情况。 遗弃宠物之类的虽然也有一些管理条例,但通常也是没事发生就没事发生,发生了一般也是轻处理,很多连下文都没有,发个公告就完事,这种结果真的很让人无奈。就比如我说的那对无辜的母子,最后的结果也不过一纸通告似的,更多情况根本无法得知,就像一件事突然中断了似的,着实不是一种滋味。 平时去哪里不熟悉的环境也一定要小心行事,现在不比过去,未知的危险比以前要多得多,面对未知的事物,也尽可能要敬而远之。同时,害人之心不可有,哪怕是间接地。俗话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同样的道理,如果多能为别人考虑一点点,世界也都将变成更好的明天。 最后,愿逝者安息。
近期,杭州“52岁女子散步踩氢氟酸身亡”事件引发广泛关注,这真是一起天灾人祸了
王贰一心观天下
2025-09-28 11: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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