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四川,一74岁老人手术出院没几天,就报名了8天的旅行团,而且事先并未说明自己有病史!结果出发没多久,老人就忽然出现头痛,还不停呕吐!导游被吓得赶紧送大爷去医院,可大爷还是因为脑出血离世了,结果家属得知后,气冲冲地要求旅行社负责!随后还以行程安排太紧,没有第一时间救治为由,将旅行社告到法院,最终法院这样判了!网友:这就叫躺着中枪! 一趟原本可以好好欣赏风景的九寨沟之旅,却因为种种疏忽,成了一场悲剧,最后74岁的黄大爷倒在旅途中,命没了。 等法院判决结果一出来,“老人自己担75%责任,旅行社担25%”这说法一落地,事儿的矛头就指向了俩地方:一是老人自己做的选择,二是旅行社行业里的漏洞。 先说说黄大爷这边,他可一点不糊涂,是能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成年人,啥事该掂量轻重,心里门儿清,但问题就出在,他心里明白归明白,嘴上却半个字没说。 就在出门旅游前一个月,他刚做完前列腺手术出院没多久,可他嫌在家里待着没意思,就想出去转转,于是把自己最关键的病史、身体到底啥情况,全闷在肚子里没往外说,旅行社那边压根没听过这事,他也没主动跟人家提。 结果代价马上就来了,去年10月28日团队从河南出发,先坐了两段大巴,加起来五个半小时以上,再加一趟通宵绿皮火车,十几个小时的舟车劳顿,换做年轻人都吃不消,更别说刚做完手术的老人。 到第二天晚上八点多,队伍终于到达九寨沟沟口镇,黄大爷的身体这时已经亮起红灯,头痛、恶心、乏力全冒出来,可他却没当回事,错过了最佳求救时机。 没过多大会,他就开始一个劲儿地吐,怎么都止不住,最后直接倒在地上没了意识,先是送到附近的乡镇医院,接着又赶紧转去九寨沟人民医院,医生抢救了整整两天,可还是没留住,10月31号那天,因为大面积脑出血走了。 法院认定:黄大爷故意隐瞒身体情况,是主要原因,所以要承担75%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173条,个人选择得自己负责,这话听着冷,但公平。 不过,旅行社也没法洗干净手,他们不是没责任,而是有一堆疏忽,他们没有按规定让黄大爷签《旅游合同补充协议》,也没让他填写老年人健康声明,这两道最基本的程序,全漏了。 还有就是,他们也没尽到《旅游法》第62条要求的告知义务,什么“长途大巴+通宵火车”的强度,他们没提前给老人讲清楚,看似是“客户来了就收”,其实是对生命的不负责。 事发当天,随团导游李某虽然第一时间帮忙,打了急救电话,还垫付了5000元押金,但那会儿已经太迟了,悲剧一旦发生,补救的作用有限。 所以到最后,法院判了旅行社得担25%的责任,还得赔黄大爷家属各种损失,加起来一共10.6万块钱,这份判决书一出来,立马就炸开了锅,好多人都在讨论这事儿到底合不合理。 有人批评旅行社的“流水线”式行程,起早贪黑、拼命赶路,别说老人,年轻人都扛不住,有人则建议,对75岁以上老人参团旅游,必须有更严格的筛查机制,甚至签免责协议,把风险提前说透。 说到底,这不是某个家庭的悲剧,而是整个行业的警示,旅行社如果只看着赚钱,对老年人身体情况不管不顾,风险迟早会爆雷。 老人自己和家属,也得诚实面对身体状况,别硬撑,选择轻松一点的行程,安全永远比风景重要,虽然九寨沟很美,但再美的景色,也比不上平安回家。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
高山一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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