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白嫖上了!” 吉林长春,一男子和女友同居了7年,结果女方突然提了分手。男方不同意,女方执意要走,还不愿沟通。没想到男子直接提出:要么还这几年花在你身上的钱,要么别提分手。 最后女方为了脱身,写下5万元欠条搬走了。可事后她反悔,拒绝还钱。男子多次催要无果,把她告上了法庭。 一审法院认为,日常开销算是共同生活支出,属于赠与。但欠条是徐女士自愿写的,算双方结算,必须认账。于是判徐女士还李先生5万元,不支持利息。 徐女士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 这事一出来,引发不少网友热议:恋爱同居多年,最后闹到打欠条、上法庭,到底是该认钱,还是该认感情?
“又白嫖上了!” 吉林长春,一男子和女友同居了7年,结果女方突然提了分手。男方不
今昭
2025-09-26 16: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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