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女子大婚时找了2个好友当伴娘,不料婚礼当天遭遇婚闹,被绑在单车上不说,还遭遇陌生男子强行亲吻,哪怕伴娘吓得全程尖叫,可围观的人只顾着哈哈大笑,根本没人上前阻止。 浪涨新闻九月二十五号报道了这则两女子当伴娘参加好友婚礼时,遭遇非法婚闹的新闻,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女子李某即将大婚,叫了两个多年的好友来参加婚礼,顺便给自己当个伴娘,正好一起热闹热闹。 很快到了大婚的当天,现场亲朋好友齐聚一堂,十分热闹,直到最后的入洞房环节,意外发生了。 按当地的风俗,是有闹伴娘的环节,但大家一般都是意思下就算了,大都是开几句玩笑,玩几个小游戏就过去了。 这次不知道是什么情况,突然出来几个男子,将伴娘捆在单车上,直到她们不能动弹才罢手。 此时的伴娘其实有些生气了,但毕竟是好友大婚的日子,就没有表露出来,只是疑惑的看着对方,不知道他们搞什么名堂。 很快那几名男子拉着另外一名男子过来,那名男子满脸的尴尬和不满,这几个男子还是按着他的头,去亲这两个伴娘。 伴娘这才反应过来,随即开始拼命挣扎,可无奈绳子绑的实在太紧,眼看着急得都快哭了。 被拉过来的男子表情也很尴尬,可对方人多势众,不管怎么挣扎都无济于事。 此时这挣扎的三人就成了大家的笑料,始作俑者的那3人乐不可支,围观的人也纷纷拍手叫好,也有人面露不忍,可在这大喜的日子,谁也不想扫兴。 这就苦了这两个伴娘了,本来是受好友所托,请假过来当伴娘的,也是为了新娘有面子,结果遭受这无妄之灾:被人绑在单车上,肆意侮辱不说,还被他人当做笑料。 虽然近些年类似的婚闹事件少了很多,但在某些地区还是时有发生,结婚本是件大喜事,可总有些人拿着热闹当幌子,做出一些对伴娘不礼貌甚至违法的行为,这样除了可能会导致新娘和伴娘反目外,甚至有的伴娘不肯受辱,导致更加恶劣的后果发生。 其实大部分婚闹都是男方这边的人所为,特别是那些风俗不怎么好的地区,有人借着为新郎好的名义,肆意妄为,就为了满足自己内心的那点龌龊的想法,完全不考虑这样的行为,会带来怎样的后果。 至于在旁边围观的人,有人纯粹是为了看热闹,不管受害者的难堪和尴尬,有人虽有心阻止,但又怕事后引起新郎的不满,所以大都选择袖手旁观。 尽管这次婚闹时间曝光后,当地相关部门迅速回应:当地确实有婚闹的习俗,但大都没有都是意思意思而已,没有这么厉害的。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1、如何评价涉事男子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8条的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指的是 “公共秩序” 与 “善良风俗” 的合称,有时立法难以预见所有损害社会利益的行为,公序良俗的原则作为兜底条款,对法律未明确禁止但有违公序良俗的行为进行规制。 本案中涉事男子在大庭广众之下,强制男子和伴娘亲吻,明显违背了公序良俗,依法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2、伴娘将如何维权呢? 根据《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涉事男子借婚闹之名,故意公开对伴娘实施侮辱的侵权行为,对伴娘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损害,她们可依法提起诉讼,用法律手段维权。 审理过程中,会综合考量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后果、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侵权人赔偿能力等因素,做出最终的判决。 那么,对于这种婚闹的行为,你有什么看法呢?
四川,50岁的男子董先生,在儿子因车祸去世后,为延续血脉找上29岁的女子方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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