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男子欠了朋友5万元,才还了1万块,男子就去世了,不料朋友眼看要吃亏,就找到

九鼎观世道 2025-09-22 14:17:54

湖北,男子欠了朋友5万元,才还了1万块,男子就去世了,不料朋友眼看要吃亏,就找到男子的儿子,要求父债子偿,而对方却表示,自己早已放弃继承父亲的遗产,并拒绝还债,朋友只要将他告上法庭,最终法院是这么判的。 麻烦各位读者点一下右上角的“关注”,留下您的精彩评论与大家一同探讨,感谢您的强烈支持! 有人说,做人最讲良心,“父债子偿”天经地义。然而在现实中,法律和人情往往并不完全重叠。 最近湖北利川就有一桩因父亲债务引发的官司,引发了网友大讨论:父亲去世,儿子拒绝继承遗产,朋友借出去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事情还要从几年前说起。那时老欧因急需资金周转,向老朋友赵某借了5万元。双方当时口头约定好,几年内慢慢还。 前两年还了一万,没想到后来老欧病情突变,人就这么走了。剩下的4万块钱,成了赵某心头的一根刺。 老欧的亲人里,只剩下一个儿子小欧。赵某多次上门,希望能把这笔钱要回来。他觉得,哪怕父亲不在了,儿子也该承担点责任。 可小欧却拒绝:“我爸的债我不认,也不打算要他的东西。”两人谈崩,赵某只好提起诉讼,请法院来评理。 到了法庭上,情况有了转折。小欧向法官递交了放弃继承遗产的声明。原来,老欧去世后并没留下什么财产,既没有房子,也没有存款。儿子明确表示不继承父亲的任何遗产。 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了让不少人意外的判决:小欧不需要为父亲未还的债务承担责任。理由很简单,根据我国法律,继承人只有在接受遗产的同时才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果选择放弃遗产,那相应的债务也就不用背负。 判决结果出来后,立刻引发争议。有人认为,儿子推得一干二净,似乎太“不近人情”;也有人觉得,赵某借钱给老欧,风险本就存在,不能因为还款人不在了就让下一代无条件买单。 事实上,借贷关系本质上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契约,借钱给谁,法律上就只能向谁主张权利。 当然,如果老欧留下了遗产,比如房子、存款或其他财产,儿子选择继承,那他理应先用遗产偿还父亲的欠款。 可如果继承人明确放弃继承,那么债务也就终止于此。这不仅是对个人权利的尊重,也避免了债务无限代际传递,对社会整体是更公平的安排。 从情感上来说,赵某心里难免失落,毕竟钱是出于信任借出去的。可从法律层面,子女不继承遗产就无需替父还债。毕竟,如果一味强调“父债子偿”,对那些家庭本就困难、没有任何遗产的子女来说,未免太过苛刻。 其实,近几年来类似的案例屡见不鲜。有的网友留言,自己家里也遇到过亲人离世后债主上门追债的情况。有人选择承担,有人则放弃了遗产。 法官的判决虽然让一些人直呼“冷静”,但也体现了法律对债务、继承和家庭关系的清晰界定。 这件事也提醒我们,借钱时一定要留足证据,明白风险。对于“父债子偿”,别再一味用老观念看待。如今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与否由个人自主决定,放弃继承就不再承担债务。 你怎么看?你认为这种情况下法院的判决合理吗? 信源:男子放弃继承遗产,拒绝“替父还债”被起诉,法院判了——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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