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你了”——一句看似普通的问候,却让某公司高管付出8万元的代价。最近江苏常州天宁区法院判决了一起职场性骚扰案,男方因多次向女同事发送暧昧信息被判赔偿精神损失并公开道歉。 这判决一出来立马冲上热搜,网友们纷纷拍手称快:“终于看到骚扰者真付出代价了!”“职场油腻男的好日子到头了!”那么问题来了:微信聊天记录能否成为法律证据?法律到底如何界定职场性骚扰? 一、事件回顾:从微信骚扰到法院判决 这事儿得从头说起。常州的张女士在公司饱受困扰,她的高管王某不断给她发来充满性暗示的信息。除了露骨的“我想你了”、“想抱抱你”之类的内容,还有更过分的直接邀约。 张女士明确表示拒绝,但王某变本加厉,甚至在疫情期间询问她“你家床大不大”,暗示想到她家隔离。不堪其扰的张女士最终选择辞职并将王某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性骚扰,判决其赔偿张女士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共计8万元,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张女士书面赔礼道歉。 二、法律分析:微信消息如何成为铁证? 这个判决之所以引人关注,是因为它明确了微信聊天记录的法律效力和职场性骚扰的认定标准。 1. 聊天记录=法律证据 许多人还不知道,2020年5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已经正式将微信聊天记录列为法定证据种类,与书证、物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但要成为有效证据,聊天记录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 真实性:能证明聊天双方身份 · 完整性:内容未被篡改 · 关联性:与案件事实直接相关 在此案中,张女士提供的微信记录完整展示了骚扰全过程,包括她明确拒绝的回应,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2. 如何认定职场性骚扰? 根据《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职场性骚扰的三个核心要素: · 行为是性方面的(言语、文字、肢体等) · 违背受害者意愿 · 发生在劳动场所或与劳动过程相关联 在此案中,王某作为高管,其行为明显符合这三个要素。法院特别指出,王某作为部门管理者,其行为“造成职场环境被污染,张女士的职业发展受到现实阻碍”。 三、网友观点:为何此案引发如此强烈共鸣? 这个判决在社交媒体上引发热烈讨论,主要观点分为以下几派: 支持派:终于有判例了! “干得漂亮!以前总是听说‘取证难’、‘认定难’,现在有了这个判例,以后受害者就有底气反抗了。” “8万元虽然不多,但重要的是确立了原则:职场不是法外之地,高管也不能为所欲为。” 务实派:实际维权仍然困难 “虽然法律支持,但现实中取证还是很难。有多少人敢像张女士那样直接拒绝上司?大多数人为了饭碗只能默默忍受。” “建议推广职场反性骚扰培训,让每个人都知道边界在哪里,维权渠道是什么。” 担忧派:会不会导致过度敏感? “有时候正常友好交往也可能被误解,男性在职场上是不是要更加小心翼翼了?” 对此,法律专家明确指出:正常社交与性骚扰的关键区别在于“是否违背他人意愿”。一次礼貌的赞美不构成骚扰,但反复的、不受欢迎的性暗示就完全不同。 结论:职场文明需要法律护航 这起8万元赔偿案的意义远超过案件本身。它向社会传递了明确信号:职场性骚扰不是“小事”,而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 随着越来越多企业实行远程办公,通过通讯工具的“数字性骚扰”更加隐蔽且普遍。这个判决提醒我们:屏幕不会提供保护,法律的眼睛同样盯着虚拟空间。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数据,近年来性骚扰诉讼数量呈上升趋势,2022年比2021年增加了37%,这既说明问题严重性,也反映受害者维权意识增强。 你认为公司应该在防止职场性骚扰方面承担更多责任吗?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点和经历——你是否曾遭遇或见证过职场性骚扰?公司处理得当吗?这个判决会改变你未来的行为方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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