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月前,云南保山,一大妈穿着酒店提供的一次性拖鞋去卫生间。因地上有水,大妈脚底打滑,虽然大妈抓住了门把手才没摔倒,却不慎把手腕上的玉镯撞断了。事后,大妈声称玉镯是花了100万买的,要求酒店赔偿,未果后又将酒店告上法庭。一审法院驳回大妈的诉求,并判决大妈承担5750元的诉讼费。大妈不服提起上诉,二审这样判! 邓大妈和家人去保山旅游,住在当地一家连锁酒店。 那天早上,邓大妈起床后穿上酒店提供的一次性拖鞋,去房间里的卫生间洗漱。 卫生间地面刚拖过,还留着一些水,邓大妈刚迈进去几步,脚底一滑,整个人往前扑。 幸好她反应快,一只手抓住了卫生间门把手,人算没摔到地上。 可没想到,这一抓又出了事,邓大妈手腕上的玉镯撞上门把手的金属部分,“咔嚓”一声断成了两截。 邓大妈捡起断掉的镯子,心里又气又疼,当场就跑到酒店前台闹起来,说是酒店没把地面弄干,拖鞋又不防滑,才让她镯子断的。 她还强调,这镯子是前几年花了100万买的,现在必须让酒店赔偿。 开口就问酒店要100万,还说自己精神受到了伤害,再要5万精神损失费,总共要105万。 她认为自己差点摔倒、玉镯断了,都是酒店的责任。 邓大妈称,卫生间地上有水,是因为玻璃门关不严,洗澡水溅出来了。 卫生间门口还有斜坡,酒店没提示,这些设施根本不符合行业标准。 酒店一听,立马反驳:一次性拖鞋上写着“禁止穿入浴室”,这是邓大妈没看清。 淋浴间贴了防滑警示标,卫生间还有专用防滑地巾,安全措施都做了,这事和酒店没关系。 更何况,邓大妈第二天才报警,玉镯到底是不是在酒店摔坏的,酒店也不好确认。 她拿不出玉镯购置凭证、鉴定报告,只靠朋友说值100万,这没说服力。 酒店认为,就算玉镯真在酒店断了,也是邓大妈自己滑倒碰门把手造成的,属于偶发事件,她自己要担责。 双方僵持不下,最后闹到法院。 一审法院通过举证、质证,还去现场勘查。 结果发现:酒店提供的一次性拖鞋上有安全提示,卫生间有防滑地巾,浴室里也有防滑提醒。 淋浴间玻璃门能正常关闭,不会漏水。 卫生间门口地砖虽有倾斜,但坡度很小,正常情况下不会让人滑倒。 法院认定,酒店在能预见的范围内已经尽到保障消费者安全的义务,而邓大妈明知道地面湿滑,还穿着一次性拖鞋进卫生间,没有注意安全,才导致玉镯断裂,责任在她自己。 一审判决驳回了邓大妈的全部诉求,并让她承担5750元诉讼费。 邓大妈不服,上诉到二审。 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最后,邓大妈不仅没拿到105万赔偿,还倒贴了诉讼费。 这事结果出来后,网上立马热闹了。 有网友说:“100万的玉镯还戴着去住连锁酒店?平时出门得多小心啊,这也太夸张了吧,难道是想碰瓷?” 也有人替大妈心疼:“玉镯断了肯定难受,可也不能全怪酒店啊,人家自己走路不注意,穿着薄拖鞋在湿滑地面上走,谁不容易滑呢。” 还有懂法律的网友分析:“诉讼费是按索赔金额来的,100万标的,5750元诉讼费没问题。这大妈一开始狮子大开口,现在输了官司还得掏钱,也是教训了。”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长沙政法
几个月前,云南保山,一大妈穿着酒店提供的一次性拖鞋去卫生间。因地上有水,大妈脚底
霁雾阙任
2025-09-17 14: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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