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一女子在两年的婚姻中,连续招致丈夫的十六次家暴,在这期间,女子多次申请法律保护,但都因各种原因被拒,最后女子再度被家暴。这次家暴让女子忍无可忍,将丈夫起诉了。 据极目新闻报道,女子谢某和丈夫贺某是在一次相亲的时候认识的。 贺某条件还算可以,不仅在成都有房有车,而且他每个月的收入都在一万元以上,反观谢某,只是一家酒店的服务员,月收入不过3000元。 在第一次相见的时候,贺某就表示了对谢某有很大的好感,但是贺某表示自己也是有缺点的,他说自己的缺点就是脾气暴躁,而他还告诉谢某,说自己前任女友就是因为这个问题而和他分手的。 对此,谢某有些忐忑,然而贺某却温柔的向其表示,自己绝对不会苛待她的,因为贺某这样的表示非常信誓旦旦,于是谢某便同意了两人继续发展。 之后的几个月时间里,贺某约了好几次谢某出来,每次约谢某出来的时候,贺某都会送给她一些价值不菲的礼物,有时候是名牌包包,有时候则是金银饰品。 这让谢某逐渐对贺某产生了好感,于是在2021年的时候,谢某和贺某走入了婚姻殿堂。 结婚八个月以后,谢某有了身孕,然而本以为幸福的日子就要开始的时候,贺某却暴露了本来面目。 2022年10月,贺某因为谢某和他说话时语气不礼貌而给了谢某一耳光,谢某反应过来,表示要离婚,却没有想到招致贺某的威胁甚至还限制了她一段时间的人身自由。 在几天后,贺某冷静下来了,于是他向谢某跪地祈求原谅,最终谢某一时心软,同意了和贺某和好。 但是这不不久后,谢某又招致了好几次贺某的家暴,期间谢某也报过警,但是因为贺某每次都信誓旦旦的道歉,因此两人的婚姻依然维系着。 直到2023年4月24日,谢某带着一份证据找到了法院,她希望可以就她遭遇的家暴一事提供保护,但院方表示,因为谢某无法提供丈夫贺某的身份证,因此无法对谢某进行人身保护。 得知谢某此举后,贺某非常愤怒,于是他把谢某骗到了一家酒店,然后对她进行了性质更加恶劣的家暴,在这次家暴中,谢某身体落下了永久的伤害,为此谢某和贺某对簿公堂。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看待谢女士遭遇的这件事呢?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规定:若行为人存在对自己的伴侣有身体暴力和精神暴力的行为,其中身体暴力包括殴打捆绑等行为,精神暴力有辱骂恐吓行为,一律视为家暴,其中主体范围囊括和自己生活的亲人。 在本案中,谢女士和贺某已经组建了家庭,在法律意义上,他们属于共同生活的家人,因此符合家暴认定的范围。 加上谢某不仅招致了贺某的身体暴力,还招致了严重的精神暴力,因此其罪名可以界定为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受害者谢女士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那么贺某的此番家暴行为,该如何量刑呢? 根据《刑法》第234条:行为人的施暴行为如果对被害人造成了身体受伤的情况,那么法院方面可以追究行为人的相关刑事责任,一般情况会被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重伤情况会加重判刑,而重伤的界定标准为两处以上的骨折类似伤害。 如果行为人长期对被害人进行经常性的特征的暴力行为,会被认定为虐待罪。 这种罪行一般会判处两至七年有期徒刑。若行为人同时触犯了以上两种罪行,会被纳入数罪并罚情形。 在本案中,谢女士招致了贺某的长期殴打,最后一次殴打,直接让谢某出现了永久性的伤害,这在法律上定义为重伤。 因此,贺某要按故意伤害罪的重刑量刑要求进行罪罚裁定。 加之贺某对谢女士的家暴一共持续了十六次,因此在法律层面可认定为犯有虐待罪,而贺某因为同时触犯了这两种罪行,因此他必须纳入数罪并罚的情形。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贺某的最终判刑将根据具体犯罪细节裁定,严重的话甚至可能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那么谢女士发生这样的事情,有权向贺某索要经济赔偿吗?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遭遇家暴的被害人,如果在家暴行为属于无错的一方,那么其可以申请向施暴人进行损害赔偿,这些赔偿包括精神损失赔偿和物质赔偿。 本案中,谢女士招致了贺某的家暴,已经让其最后在医院里进行救治,因此这笔医疗费需要由贺某支付。 加上谢女士长期遭受贺某的精神损害,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谢女士有权向贺某提出在这方面的补偿。 最终,贺某被判处了11年有期徒刑,并赔偿谢女士37.9万元,对此你怎么看?
浙江杭州,女子和朋友去吃自助餐,2人花费1346元,女子为了吃够本,点了28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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