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餐厅被曝收8个月婴儿茶位费,2025年9月,广东汕尾市城区发生一起餐饮消费纠纷。消费者黄女士一行13人在某海鲜大排档用餐后,发现账单包含13份茶位费,其中包含2名8个月大的婴儿及3名身高不足1.1米的儿童。黄女士质疑称,婴儿未使用餐具也未饮用茶水,且该餐厅存在海鲜称重时塑料袋含水量过高、实际菜品与价格不符等问题,要求退还未消费的茶位费及多收餐费遭拒。经媒体曝光后,涉事餐厅于9月15日通过黑猫投诉平台联系黄女士致歉,并退还了相关费用。 根据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及律师回应,此次纠纷涉及两项核心法律问题。其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经营者收取茶位费前需履行明确告知义务,若未通过菜单、店内公示或口头告知等方式提前说明,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涉事餐厅在黄女士点单时未主动告知收费标准,存在程序违规。其二,即便商家履行告知义务,对完全不具备消费能力的婴幼儿收取费用仍属不合理。广东省消委会工作人员明确指出,未实际享受服务的婴幼儿不应纳入收费范围,商家应退还相关费用。 涉事餐厅“一号渔港餐饮店”成立于2023年9月,经营者为陈某实,注册资金70万元,经营范围涵盖餐饮服务及食品销售。企查查数据显示,该餐厅曾于2025年1月因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被汕尾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5042元。此次茶位费争议曝光后,第三方平台显示该餐厅已暂停营业。 从消费金额看,黄女士一行13人总消费3525.2元,其中茶位费按每人3元标准收取,13份共计39元。黄女士特别指出,实际用餐的8名成人消费能力正常,但5名儿童中2名婴儿完全未使用服务,3名学龄前儿童仅使用儿童餐具,按成人标准收费显失公平。此外,其反映的海鲜称重问题中,黑色塑料袋含水量达50%,导致实际海鲜重量虚高,进一步加剧了消费争议。 目前,广东省消委会已建议消费者通过协商或拨打12315投诉解决此类纠纷。律师补充称,餐饮行业茶位费需遵循“明码标价+按需收费”原则,对特殊群体(如婴幼儿、高龄老人)的收费应体现人性化调整。此次事件再次引发公众对餐饮行业隐性收费的关注,相关部门表示将持续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来源:搜狐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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