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七旬老人在家人陪同下游西湖,趁着家人买票,独自一人来到景区石凳歇脚,不料,老人突然身体失去平衡,后仰摔倒,最终不幸离世。家属认为石凳缺乏靠背和防护措施,景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77万元。景区辩称事发地并非核心游览区,且老人摔倒可能与自身健康及无人陪同有关。庭审中,老人家属变更赔偿金额为28万元。不过,这次法院判决没有和稀泥。 2024年3月24号那天,杭州西湖某个景区里,七十多岁的施老太跟着家里七口人去游玩,当时家人们去买票了,施老太就自己走到旁边的石凳那儿想歇会儿脚。 哪想到,没一会儿功夫,老人突然身体没稳住,“咚”一下往后仰着摔在地上了,之后老人被紧急送医治疗,可折腾了半年,最后还是没能留住性命。 这事发生后,施老太的家属既难过又觉得委屈,他们认为景区的石凳既没有靠背,也没什么防护措施,是景区没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这才导致老人出了意外。 于是家属把景区的运营方告上了法院,一开始索赔77万多块钱,等到开庭的时候,家属又把赔偿金额改成了28万多块。 可景区那边有不同的说法,他们辩解道,事发的地方并不是西湖的核心游览区域,平时也会定期做安全检查,而且老人摔倒,说不定和她自己的健康状况有关系,再加上当时老人身边没有家人陪着,没及时得到帮助,这才出了意外。 后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法官仔细查看了事发地的石凳设置、景区日常管理记录等资料,最后认定:景区游步道上设置的石凳,主要是为了给游客提供临时休息、起到安全防患的作用。 从设计和使用常理来看,不需要再另外设置安全提示的标志,景区管理方已经尽到了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所以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事在网上传开后,网友们也议论纷纷: 有网友说:“看了真让人揪心,不过景区的石凳就是给人临时休息的,总不能每个凳子都装个靠背吧?老人年纪大了,身边确实得有家人盯着点。” 还有网友表示:“家属肯定特别伤心,能理解想讨个说法的心情,但法院这么判也有道理,景区也不能啥事儿都担责任啊。” 其实通过这件事,咱们也能明白,公共区域的安全保障是有一定范围的,不是所有意外都能让管理方来承担责任,另外就是,老人年纪大了,身体状况本来就复杂,外出的时候,家人的陪伴和照顾真的特别重要,这样能及时发现意外情况,说不定就能避免悲剧发生。 那么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呢?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们的看法吧!
杭州,一七旬老人在家人陪同下游西湖,趁着家人买票,独自一人来到景区石凳歇脚,不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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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1: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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