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女子与男友同居期间未婚先孕生下一子,可孩子并没有让两人走进婚姻,反而以

点滴青山 2025-09-15 11:04:43

广东深圳,女子与男友同居期间未婚先孕生下一子,可孩子并没有让两人走进婚姻,反而以分手告终,男方一口咬定“不是我的孩子”,一分抚养费也不愿承担,甚至以为只要拒绝做亲子鉴定,就能彻底摆脱责任,但他却把事情想简单了! 孩子出生仅三个月,两人便因生活理念差异频繁争吵,最终林某提出分手,更让陈女士心寒的是,林某竟当场否认这孩子跟我没关系,我不会出一分钱”。 为了孩子的生活,陈女士多次联系林某协商抚养费,可林某要么拒接电话,要么见面后态度强硬,甚至放话“你有本事就去告我,我不做亲子鉴定,你拿不出证据”。眼见协商无果,陈女士只好收集证据,将林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亲子关系,并判令林某每月支付抚养费。 庭审中,林某依旧坚持“非亲生”说法,且明确拒绝配合做亲子鉴定,声称“亲子鉴定会影响我的名誉,我有权不做”。但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女士已提交同居期间的租房合同、孕期产检记录、两人亲密照片等证据,足以初步证明她与林某在受孕期间存在亲密关系,且孩子出生时间与同居时间相符,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而本案中,林某无正当理由拒绝做亲子鉴定,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最终,法院依法推定林某与孩子存在亲子关系,判决其每月向陈女士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18周岁,同时补足此前拖欠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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