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一行4人开车自驾游,行至218国道时,突然撞上6匹马。其中3匹马当场死亡,另外3匹挣扎了一会也死亡了,场面看着很揪心。好在,车上的4人都没什么事。事后,马主人向男子索赔4.5万元,大马按1.2万每匹来定价,共3匹母马;小马按几千定价,3匹小马。男子一听不干了,也不是名贵品种,怎么漫天要价?再说了,马群占道,马主人也有责任。因此,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谈妥。原来,涉事车辆只有交强险,没有商业险,男子认为自己又要赔马,还要自掏腰包修车,压力太大了!最后,男子决定法律程序划分责任。 马先生一行4人开着他那辆新能源车从河南出发,满心期待地奔赴西北,想好好领略一番当地的好风光,可谁也没料到,一场意外正悄然等着他们。 9月7日下午,当车子行驶到218国道伊犁新源县路段时,马先生开启了车辆的辅助驾驶功能,车子稳稳地沿着直线行驶,既没有变道,也没有违反交通规则。 可就在这时,路上突然出现一群马,车辆来不及避让,径直撞了上去。 剧烈的撞击让车里的人瞬间懵了,安全气囊“嘭”的一声弹了出来,挡风玻璃也被撞得裂开了大口子。 万幸的是,人员并无大碍:马先生只是擦破了点皮,同行的另外3个人更是毫发无损。 可被撞的马匹就没这么幸运了:3匹当场没了气息,剩下的3匹挣扎没多久,也渐渐没了动静。 这6匹马中,有3匹母马、3匹小马,看着眼前的场景,任谁都觉得揪心。 事故发生后,交警很快赶到现场处置,将事故车辆拖走,最终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不过,这份证明仅确认了事故发生的事实,并未具体划分双方责任,而是建议马先生与马主人自行协商赔偿事宜。 一下损失6匹马,马主人的难过可想而知,但事已至此,只能先面对现实,通过协商减少损失。 于是,他提出了赔偿方案:按每匹大马1.2万元、每匹小马几千元的标准计算,因被撞的3匹大马和3匹小马,总共向马先生索赔4.5万元。 可马先生一听就不认可了。他觉得这些马看着就是普通品种,不该值这么高的价格,甚至怀疑马主人有漫天要价的可能。 更重要的是,马先生认为,马群随意占据国道,本身就是导致事故的重要原因,马主人也该承担部分责任,不能把所有责任都推到自己身上。 为了印证自己的判断,马先生还特意去当地保险公司打听了马匹的市场价格。 结果正如他所料,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被撞的几匹马都是普通品种,大马的实际价值远低于1.2万元。 这下,马先生更不愿按马主人提出的金额赔偿了。 雪上加霜的是,马先生的车只投保了交强险,没有购买商业险。 车子已经撞得没法正常行驶,光是修车就预计要花好几万元。一边是赔偿马匹的费用,一边是修车的开销,所有支出都得自己掏腰包,这让马先生倍感压力。 不过,马主人除了在赔偿金额上不肯松口外,对马先生一行人倒是十分热情,尽到了地主之谊。 得知马先生几人去市场打听马价后,还主动把他们带回家里,招待他们吃水果、吃饭,甚至留他们过夜。 只是双方始终没能在赔偿问题上达成一致,最终马先生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他认为,只有通过法律明确划分责任,才能给双方一个公平的结果。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60条 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 本案中,马先生正常直线行驶,未变道也无违规,似乎没有明显过错行为。 但如果有证据表明他当时车速过快,在正常反应时间内本可以避免碰撞却没有做到,那他也可能要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 另外,他开启了车辆辅助驾驶功能,这在法律上虽然没有明确禁止,但辅助驾驶不等于自动驾驶,他是否尽到了谨慎驾驶的义务,还需要进一步考量。 《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本案中,马群随意出现在国道上,马主人显然没有尽到对马匹的妥善管理义务,致使马群跑到国道与车辆发生碰撞,从这一点判断,马主人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马主人能够证明马先生存在故意撞马或者重大过失行为,比如马先生当时处于酒驾、严重超速等情况,那么马主人或许可以减轻甚至不承担责任。 这件事曝光后,网友纷纷给出了自己的看法:国道不同高速,没有完全的隔离,路上情况要复杂得多,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六匹马在路上应该很远就看得见,如果是急转弯那也该减速,怎么会把六匹马都撞死,这速度有多快? 死六匹马,应该是这辆车做了什么事情,造成马惊了,马主人还招待这些人,吃饭留宿,只能说马主人人品很好,赔钱了事,买车不上商业险和三者,只能说车主太会算计,这要赔了钱,估计肝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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