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丧心病狂!湖北武汉,一女子在丈夫离世后,便独自抚养女儿。后来,她又遇到了一名男子,本以为对方能成为她的依靠。谁知,该男子却趁女子外出打工之际,来到其家中对女儿肆意进行猥亵。直到女子察觉女儿不对劲后,才匆忙报警,但此时,为时已晚,女子后悔不已。 据时速新闻9月13日报道,高女士早年丧夫,独自打零工带着女儿一起生活,生活的艰辛可想而知。 2024年初,她与男子陈某相识,两人相处下来后,觉得合适,再加上高女士确实也想找一个依靠,便确定恋爱关系。 然而,陈某其人,实际上并不如高女士眼里看上去的那么老实。 陈某在某单位辞职后,便开始不学无术,把主意打到了高女士的女儿身上。 多次对高女士的女儿实施猥亵,并在言语间进行威胁。 2024年11月25日晚,高女士刚结束工作回家,一进门就发现女儿不对劲——女儿神态僵硬,眼神躲闪,和平时判若两人,像是遇到了什么不好的事情。 高女士心里发紧,反复追问下,女儿才最终说出口,表示陈某经常对她“动手动脚”。 高女士瞬间绷不住了,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 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想要依靠的男人确是伤害女儿的“罪人”,自己这不是在引狼入室嘛? 很快,陈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毫无疑问,陈某的行为涉嫌猥亵儿童罪。 根据《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但案件到了这一步,指向陈某涉嫌犯罪的证据就至关重要。尤其是高女士女儿本人的陈述。 经两次取证,高女士女儿陈述的内容都很清楚、稳定,把陈某对她做的“动手动脚”的事讲得明明白白。 虽然说在时间上存在着些许偏差,但这不影响核心事实的判断。 总之,这些内容为案件定性提供了直接的事实依据 。 最终,法院经综合审理后,以犯猥亵儿童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5年3个月。 陈某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虽然陈某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高女士女儿身体和心理遭受的伤害,却是在短时间内难以恢复的。 同时,本案的发生也再次提醒大家,单亲家庭与他人组建亲密关系时,一定要多留一份心,看看对方人品如何。 否则,识人不清,对自己、对孩子都无疑是巨大的灾难。 对此,你怎么看呢?
天塌了!男子带自己拜把子哥们去酒店抓出轨老婆,打开门瞬间,所有人都傻眼了,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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