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柯文哲又要被羁押!柯文哲7000万交保,北检抗告成功 高院裁定发回更裁。 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因京华城等案,被羁押近1年时间,于5日获台北地方法院裁定7000万元交保,8日正式离开台北看守所。不过台北地检署9日提起抗告,庞大的卷证、笔录等及抗告状11日送达高等法院,高院立即分案。经法官阅卷完毕,12日结果出炉,撤销原裁定,发回台北地院更裁。意即北院将重新召开羁押庭,柯文哲、应晓薇也得回来开庭,由北院法官决定交保或羁押。 北检的抗告理由,柯文哲部分共4大项,包括检方认为,柯文哲涉政治献金侵占案部分,仍有重要证人尚未诘问完毕,仍有羁押必要。柯文哲交保后与同案证人陈智菡、陈宥丞有接触,违反交保禁令。 以及柯文哲交保后,就向接下来,16日就要以证人身分出庭的众望基金会前董事长李文宗喊话,但2人仍有互相指证关系。羁押禁见期间,柯文哲仍授权特定人士透过自己名义的网路社群攻击对己不利之证人、制造舆论、断章取义,毫不避讳隔空串证。 其中最受争议的,就是北检指柯文哲与陈智菡的接触。即9日柯文哲交保后首次出庭后,坐上车离开北院时,被发现同车的还有陈智菡。检方认为,北院裁定写得很清楚,不得与「同案被告或证人」接触,陈智菡于全案起诉前,曾被以证人身份传唤,也是证据清单中的证人,因此符合法官所谓「同案证人」条件。 柯文哲的委任律师郑深元则于11日开庭时,当庭向法官道歉并作出解释,表示民众党团直到8日柯文哲交保离开看守所时,都还没拿到裁定书,对于详细内容并不清楚,柯文哲当天有拿到,但还要忙著戴电子脚镣,也根本没时间详阅。由于柯文哲在外活动的人力配置由民众党团分配,因此当时是「被动」和陈智菡同车、和陈宥丞同台。 陈智菡、陈宥丞在本案中的角色,仅为证实有帮木可公司卖竞选小物,此为辩方不争执。若此种证人无论在工作上、生活上都不得与被告碰面,即便有党务上的需要也不得联系,将导致被告遭孤立的状况,超出法院及大众所能预期。 交保裁定中提到「不得与同案证人」接触,是否应仅限尚未出庭作证完成诘问的证人,否则像是周榆修这样的证人多达2、300人,是否以后都不能同台、同车。希望厘清裁定所谓的「同案证人」定义。
不装了,柯文哲和赖清德亮出真实的两岸主张,曾扬言要以武拒统!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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