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骑车路上被狗撞倒,当场身亡。 一女子在骑电动车行驶时,被一只大狗撞倒身亡。

开心唠唠嗑 2025-09-11 15:24:32

一女子骑车路上被狗撞倒,当场身亡。 一女子在骑电动车行驶时,被一只大狗撞倒身亡。亲属说:狗主人就在身旁,狗没有拴绳。 狗主人将狗打死后,丢弃在废井里。并称对方家属要价太高,不在自己承受的赔偿范围之内。 报警后派出所称属于交通事故,交警事故科称不属于交通事故,之后在当地的刑警队立案,目前一直没有结果。 一条鲜活的命没了,狗主人第一反应不是愧疚道歉,而是把狗打死扔废井里。这哪是处理问题,分明是想毁了证据,把自己摘干净!这种逃避责任的嘴脸,看着就让人牙根痒痒。 没拴绳的大狗撞倒骑车人,这事儿明眼人都能看出问题在哪。《民法典》里写得清清楚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饲养人得承担侵权责任,没拴绳更是全责跑不了。狗主人拿“赔偿太高”当借口,不过是不想担责的托词。 更让人窝火的是部门之间的推诿。派出所说是交通事故,交警又说不算,来回踢皮球。死者家属本来就痛不欲生,还要在各个部门之间奔波,这不是往人家伤口上撒盐吗? 后来刑警队立了案,可一直没结果。家属等着一个说法,公众等着一个公道,这“没结果”三个字,怎么对得起枉死的女子?难道一条人命,还换不来一个明确的处理进度? 狗是无辜的,但养狗的人必须担责。你图方便不拴绳,却让别人用生命买单,这不是自私是什么?就算把狗扔了,也抹不掉你没尽到看管义务的事实,更换不回逝去的生命。 死者的亲属现在该多难受?好好的人出门,回来却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找说法还处处碰壁。他们要的哪里是“高价赔偿”,是对亲人的交代,是对漠视生命者的惩罚! 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给个说法,别再让家属等下去。也给所有养狗人提个醒:拴好狗绳,看好你的狗,这不仅是对别人负责,也是对自己的良心负责。别等出了人命,才知道后悔。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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