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负老实人?河南开封,男子花费100多万买了一套二手房,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男

精致的老汉 2025-09-10 15:55:37

欺负老实人?河南开封,男子花费100多万买了一套二手房,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男子在过户之前专门查了水费,还有11.5元的余额。岂料等过完户,自来水公司向其催收40000多元的水费欠费。如果男子不足额缴纳,将会被列为失信黑名单。男子解释:这是上一任房主欠的水费,凭啥算到我的头上?自来水公司回复:我们只认水表! 2023 年 10 月,李先生通过中介看中了一套位于开封市顺河区的二手房。为确保交易安全,他在签订购房合同前特意要求中介陪同,前往自来水公司查询该房屋的水费缴纳情况。工作人员现场查询后告知,房屋当前水费余额为 11.5 元,无欠费记录。这份查询结果让李先生放下心来,随即与房主王女士签订了购房合同,约定所有过户费用由李先生承担,房屋交付前的各项费用由王女士结清。 11 月中旬,房屋过户手续顺利完成,李先生拿到了不动产权证,正式成为这套房子的新主人。可就在他准备装修入住时,自来水公司的催费通知单却送到了家门口,上面赫然写着 “截至 2023 年 11 月,该水表累计欠费 42356 元,限 15 日内缴清,否则将依法采取停水措施并纳入失信名单”。 李先生看到通知单后既震惊又气愤,当即联系自来水公司核实情况。工作人员解释称,该房屋此前采用的是 “先用水后缴费” 模式,且由于水表安装位置隐蔽,抄表员长期未实地抄表,仅按估算金额计费。王女士在出售房屋前,仅结清了估算部分的费用,而实际用水量与估算量的差额,便形成了这 4 万多元的历史欠费。“我们只认水表编号,谁是现在的房屋产权人,就向谁催收费用。” 工作人员的回复让李先生难以接受。 李先生多次联系前房主王女士协商解决,可对方以 “过户前已结清查询显示的费用” 为由拒绝承担。中介则表示,查询结果具有时效性,后续出现的欠费不在其服务责任范围内。三方协商无果后,李先生向开封市供水管理部门投诉,却被告知需自行与前房主或自来水公司协商。 无奈之下,李先生将自来水公司和前房主王女士一同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该笔欠费由王女士承担,并判令自来水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庭审中,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三点:一是欠费产生的责任归属,二是自来水公司 “认表不认人” 的收费模式是否合法,三是李先生是否应当承担前任房主的历史欠费。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女士在房屋出售前,确实存在长期拖欠水费的行为,且自来水公司未及时履行抄表和催缴义务,存在管理疏漏。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六条规定,供用水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水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同时,《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明确,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的计量标准和水价标准按时缴纳水费,房屋产权变更时,原用户应当结清所有水费。 法院认为,王女士作为房屋原产权人,在使用房屋期间产生的水费属于其法定义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自来水公司未及时准确抄表导致欠费累积,存在过错,不得将责任转移给新产权人。最终,法院判决王女士于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支付拖欠的 42356 元水费,自来水公司对李先生的催收行为违法,驳回其要求李先生缴费的请求。 这场纠纷给二手房交易敲响了警钟。律师提醒,购房者在交易前不仅要查询当前费用余额,还应要求房主提供近三年的缴费凭证,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房屋交付前所有历史欠费由原房主承担”,必要时可预留部分尾款作为保证金,以规避此类风险。同时,供水企业也应规范抄表和收费流程,及时发现并处理欠费问题,避免将管理疏漏的后果转嫁给无辜的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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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cxi

cxi

11
2025-09-10 20:19

4万多欠费这要用万吨水呀,自来水公司责任最大!

虎虎生威 回复 09-10 21:04
就是水表出问题了,这种事情一般不会弄到法院的,自来水公司一般会和用户协商,或者直接减免那个月的水费。这个事情大概率是假的。

用户28xxx56

用户28xxx56

5
2025-09-10 21:04

瞎掰,普通民居几万吨水,敞开放也用不了哇。

用户49xxx48

用户49xxx48

5
2025-09-10 20:11

应该在庭审前就告诫前业主,如果不及时结清拖欠费用,那庭审后就处以原费用的3倍罚款,看她交不交

用户12xxx19

用户12xxx19

1
2025-09-10 21:13

我一家子7人一年才用1仟多水费

天天打牙祭

天天打牙祭

1
2025-09-10 21:08

开洗浴中心的吗?这么多水 哈哈

精致的老汉

精致的老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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