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男子三个月内为女子花了近5万,还承诺结婚时给女子买五金和房子。女子娇滴滴地

胡萝卜说法 2025-09-10 10:56:26

河南,男子三个月内为女子花了近5万,还承诺结婚时给女子买五金和房子。女子娇滴滴地说,你先给我买三金吧,到时候成了就算在五金里,不成就还给你。可后来女子和闺蜜旅游八天回来,就对男子爱搭不理。男子要女子归还三金,女子家人却认为“连这种钱都要要回去,这男子不咋地”。 据河南民生频道9月9日报道,郑先生在5月1日经人介绍,遇上了年轻貌美的孙女士,虽然两人都是离异家庭,但孙女士看起来风韵犹存。 郑先生看到后,心生喜欢,就猛烈追求,520、1314拼命地发给对方。在5月3号的时候,两人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在这之后,两人的感情稳步上升,不过要说感情真正升温,那还得是孙女士生病后,郑先生带着她去看病。 当时要做核磁共振,需要900元。郑先生丝毫没有迟疑,直接拿出手机就扫码支付了。 把孙女士看得美滋滋的,很崇拜地看着郑先生,觉得他好大方呀,因此两人的关系直接升温。 随后,郑先生花4900元给孙女士买了手机,还花了5000元一起去青岛旅游,两人在这期间真的是你侬我侬,舍不得分开。 郑先生觉得两人的感情已经到位了,并且承诺对方在结婚的时候会给孙女士买三金,在许昌买房子,为两人构建共同的家园。 孙女士一听,心里像吃了蜜一样,还带着郑先生去看自己的女儿,想提前见一见家属。 郑先生也特别有礼貌,给她的女儿带了礼品,并且还带着她们一起购物、一起吃饭。 后来,孙女士给郑先生耍起了娇,说既然以后结婚郑先生都会给她买五金,那郑先生就现在给她买三金,要是到时候两人真成了,就算在五金里面,要是没成,这三金她就退给郑先生。 以当时的感情,郑先生哪会想到两个人会分开呢?完全黏糊得像一个人似的,因此,郑先生毫不犹豫地同意了。 不过,在孙女士开着郑先生的车和朋友一起去旅游了八天回来,情况就急转直下。 她开始给郑先生甩脸色,说话很冲,爱搭不理,事后就躲起来不见郑先生。 郑先生不明原由,拼命地给孙女士打电话,求一个答案,可对方直接将他拉黑,完全把他当成陌生人。 最后他也想通了,感情的事情不能强求。他觉得,所谓的520、1314是自己为了追求孙女士表达的爱意,这些钱就不用退给自己了,但是那三金得退给他。 先不说钱花了2万,这三金说好的是结婚的时候买的,虽然之前说的是买五金,但孙女士想让郑先生先买三金,成了就包含在里面,不成则退给他。 在他看来,如果不要回来,这将是自己对这份以结婚为目的的感情的亵渎,因此,不管是花了2万元钱,还是为了对这份感情的完美终结,郑先生都一心要将这笔钱要回来。 可是孙女士不接电话,他只有来到家门外,不停地敲门。出来见郑先生的是对方的女儿。 对方的女儿觉得郑先生的行为真的好无语,认为谁谈个恋爱还要把付出去的钱要回去,这实在太说不过去了。 可是郑先生耐心且平和地说,他不是要钱回来,只是要三金回来,中间所花的钱他一分不要。 旁边的小莉帮忙也在解释,说这三金是以结婚为目的的,现在没有结成婚,按道理是应当归还的,另外花的几万块钱可以不退。 孙女士的女儿搞明白了,原来是这回事,她也深知郑先生对她和母亲不错,念在以往的情谊,她承诺会找母亲好好协商这个事情。 就这样,郑先生在门口等了足足两小时,孙女士终于打来电话,直截了当说,你要干嘛呀?还不嫌丢人吗? 郑先生也逮住机会质问对方,说你太伤我的心了,三个月里我在你身上花了近5万,你就是这样对待我的?现在啥都不说了,你就把那三金退给我就行了,之后我们江湖再见。 孙女士直接吼道,哪来的三金?我和你订婚了吗? 郑先生再次重申三金的来由,孙女士也不高兴了,说人家买个包包都要几万,你给我承诺了那么多,现在全都没有实现,你还有理了? 郑先生对这段感情也不抱希望,直接回怼,说你不管别人怎么样,你也别管我怎么样,反正把三金还给我就得了,之后我再也不来烦你。 可是对方直接来了一句,说他们之前吵架的时候已经把三金扔掉了,现在没有了,你爱咋咋地吧。 最后,郑先生愣在那里,不知道何去何从,人没了,钱也没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恋爱时候的大额转账一般会认定为以结婚为目的,但520、1314这些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一般视为一般性赠与。因此,郑先生只要拿得出证据,证明是以结婚为目的,以及针对三金的含义和2万的金额,是可以起诉让对方归还此物。 大家认为这三金应不应该要回去?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河南民生频道9月9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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