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男子和妻子在一高档公寓租了套房子,月租一万元,卧室有超大玻璃落地窗,视

万象解析所 2025-08-22 12:56:53

四川成都,男子和妻子在一高档公寓租了套房子,月租一万元,卧室有超大玻璃落地窗,视野非常开阔。因为楼层高,妻子没拉窗帘在家裸睡,忽然听到窗外有声音,睁开眼一看瞬间尖叫,原来,窗外有两名工人在做清洁。妻子被人看了个精光,还受到惊吓患上焦虑症,男子怒了,质问管家为何不提前通知,管家的态度让他实在气愤。 据大风新闻8月21日报道,程先生年轻有为,收入不菲,也注重生活品质。 为了住的舒坦,他和妻子精心挑选,在某高层公寓租了套100平的房子,每月租金高达一万元。 4月18日,公寓管家私信告知程先生妻子,说当月21号到30号期间,工人会对公寓外墙进行清洗。 同时,管家还贴心表示,因为是落地玻璃窗,当清洗到他们家所在楼层的外墙时,会提前发消息提醒他们拉上窗帘,保护个人隐私。 10天时间,这跨度也太大了,也没明确具体是哪一天,总不能10天都拉着窗帘不见天日吧,那得多压抑。 而且公寓里住户众多,万一管家忘了提醒,那麻烦也就大了。 为了确保万无一失,4月21日,程先生又特地在他们家的微信服务群里,强调当清洗到他们这一层时,一定要提前告知。 当时,管家和前台在群里回复了“好的”,程先生想着,这下肯定妥妥的了,不会出岔子。 可谁能想到,千小心万小心,意外还是来了 4月25日,程先生正在客厅专注地办公,突然,卧室里传来妻子一声尖锐的惊叫。 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程先生一跳,他急忙冲向卧室,眼前的一幕让他怒火中烧。 在没有任何提前通知的情况下,他们家玻璃外墙外面,竟然有两名工人进行清洗作业。 他们家住在几十层的,卧室的床正对着落地窗,一侧全是透明玻璃,当时妻子在家裸睡,屋里开着灯,但没拉上窗帘被工人看了个正着。 程先生赶紧冲过去,一把拉上了窗帘,妻子心有余悸地说,她之所以会惊叫,是因为工人在外墙作业时发出了声响,把她从睡梦中惊醒。 她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就发现自己被人看了个精光。 对此,程先生气愤不已。事发后,他立刻在群里质问公寓管理方,为什么没有提前通知? 起初,管理方还拒不承认,声称群里没有通知,但私信发了,可程先生和妻子都没有收到任何私信通知,便要求他们提供通知的截图。 这下,公寓管理方哑口无言,不得不承认确实没有提前通知。 此外,程先生又想起了另一件糟心事。 他们公寓算比较高档的,每周会向业主提供一次免费保洁服务,这是好事,但程先生明确表示,自己不在家的时候不要安排保洁进屋打扫。 可是,去年9月份,有天他们都不在家,他们毫不知情且未同意的情况下,保洁阿姨竟然进入了他们家中打扫。 程先生当时就很生气,但并未追究,谁知又发生这种事。 经过这件糟心事,程先生的妻子精神状态每况愈下,医院诊断结果是抑郁、焦虑。 程先生很生气,要求公寓管理方公开向他们道歉,并给出合理的赔偿方案,但遭到了拒绝。 除了刚出事时,程先生要求追责,他们派人拎了点水果上门致歉之外,三个多月过去了,对妻子的状况,没有一句问候。 程先生对公寓方的处理态度失望透顶,刚好房子的租期马上就到了,他一气之下将此事曝光到了网上。 在各方面的压力下,他们这才承认有责任。 他们给出的解决办法是,如果程先生续租,可以每个月优惠600元房租。 程先生觉得好气又好笑,他们能掏得起每月一万元的房租,还差那600块钱吗?他希望对方拿出解决问题的诚意和态度。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公寓前台工作人员,对方表示,此事正在协商处理中。 当问到事发当天,清洗工人是否看到裸睡的程先生妻子时,工作人员支支吾吾地表示:这个真不好说,也不能说完全看不清里面,毕竟玻璃是透明的。 有人质问,明知最近要清洁外墙,程先生妻子为什么不主动回避风险,还要裸睡,而且不拉窗帘呢? 从法律角度来讲,程先生妻子裸睡属于个人私密活动,卧室作为住宅的一部分,是私密空间,程先生夫妇对其享有隐私权。 公寓管理方事先承诺会提前通知外墙清洗事宜,却未履行约定,导致工人在未通知的情况下出现在程先生家窗外,使程先生妻子裸睡情况被看到,侵犯了其隐私权。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公寓管理方未按照约定履行通知义务,构成违约,应当对程先生夫妇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因隐私被侵犯导致的精神损害等。

0 阅读:41
万象解析所

万象解析所

解析万象,解读社会发展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