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7岁老人哭诉,自己家曾经一年就赚上百万,可是38岁独子把家产败光了,每天

椎名社会 2025-08-21 20:53:37

北京,67岁老人哭诉,自己家曾经一年就赚上百万,可是38岁独子把家产败光了,每天在外无所事事,老婆孩子都不管,现在儿媳坚决要离婚。他断了给儿子的钱,结果老伴住院了,儿子几个月都不愿意回来看看。

据百姓调解报道,武老汉家有一个独子武某,今年38岁。因为他母亲以前做服装生意,生意好时一年能赚上百万。家境也算比较优越。

作为独子的武某,从小被母亲宠爱,没吃过苦。高中毕业就不再上学了,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靠跟母亲要钱生活。

后来母亲一直劝说他应该有份工作,武某便开始尝试做生意。

第一次,母亲投资100万让他开了家西餐厅,但由于作为老板的武某比较懒散,经营不善,不到两年就干不下去了,也没赚到多少钱。

过了两年,武某又央求母亲,再次投资几十万给他开了家饮品店,结果还是因为他缺乏实际管理经验,最终草草收场。

母亲年纪大了,由于这两家店的先后关门,家里的积蓄也差不多被武某花光了。

武老汉是武某的父亲,今年67岁,快到古稀之年,别个到这个岁数,早已是含饴弄孙的年纪,可武老汉现在还得天天去打工赚钱。

看着自己儿子武某成天不正干,武老汉很是着急。

武某本应有正经事业,承担起撑起家庭、赡养父母的义务,可实际上,武某成天要么半夜不回家,第二天睡到下午三四点,要么一出去就好几天不回家。

尤其是武某的母亲去年还生了一场病,母亲住院打电话想让他回来,他借口说在工地,其实是在外面住宾馆不愿意回家,武老汉觉得他很不孝顺。

武某有时还会跟武老汉要钱,比如买盒烟要三五百块钱。武老汉觉得,儿子要是干正经事就愿意给,不干正经事就不想给,儿子长大了应该有责任心。

但武某认为,自己现在的工作是弄车、跑工地,虽不定时,有时一天也能挣几百块,当然有时也挣不上钱,但并不像父亲说的那样游手好闲,相反,父亲武老汉脾气暴躁,不善于沟通。

此外,武老汉还为武某的婚姻问题头疼。由于武某长期懒散、无所事事,妻子很反感,加上小家庭没多少积蓄,武某成天在外跑,对老婆孩子照顾少,导致武某的媳妇坚决要带孩子离婚。

武某媳妇也说,长期以来,他们经济上各管各的,没什么牵扯。

武老汉觉得自己孩子不争气,没能经营好小家庭,担心自己老了之后,老无所依没保障,也担心孙子的抚养权归儿媳所有。

可武某一直这样,他也很是无奈。

武老汉称,如果儿子好好干,他可以给予一定经济上的支持,但如果儿子一直这样游手好闲,他就彻底断了对他的补贴。

武老汉想让儿子有责任心,有担当,不欲给他钱花,合法吗?

《民法典》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父母对于成年子女,只有在其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情况下,才有给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武某已经成年,且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父母完全可以拒绝给予经济支持,这并不违法。

并且,作为儿女,在父母年老困难时,武某还应主动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

2.从法律角度分析,如果武某和媳妇离婚,武某不主动,武老汉可以要回自己的孙子的抚养权吗?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在武某的情况中,虽然他存在诸多问题,但他和妻子健在,也没有丧失监护能力的情形,所以武老汉作为祖父,没有权利直接要求获得孙子的抚养权。

养儿防老,人之常情,如果你是武老汉,会用法律让孩子面对现实吗?欢迎各位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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