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形式不走更好,既节约成本,又高效,还杜绝了腐败。 休假闲着没事,今天就陪老公去参加一个投标会。 招标单位是政府机关,招标项目是政府的一个公共服务项目。 投标单位有三个, 一个是我同学的公司,暂且叫它甲公司。另一个乙公司是同学找来的公司,公司委托代理人是同学的姐姐。还有一个丙公司也是同学找的,代理人是我老公。我闲着没事就陪着老公进了招标会现场。 上午10点钟开始,我们是9:30到达招标地点。进入会场前,甲公司的项目经理也是代理人把两个文件袋分别给了同学的姐姐,乙公司的代理人,另一个丙公司的代理人,也就是我老公。三人在楼下就有关事宜进行了沟通,甲公司的代理人就有关事项向乙公司和丙公司的代理人做了交代和重点强调。甲公司的代理人即项目经理说:“一会咱们上楼,都假装谁也不认识谁。” 进入会场,主持人首先宣读了投标会纪律,然后点名招标单位和三家投标单位,以确认都到达招投标会议现场。我作为无关人员也在会场,但无人问及我的身份,也没有对我进行驱赶。 主持人没有对代理人身份进行确认,也没有相关纪委或监委单位人员在场。 会场纪律宣读完有大约2分钟的时间内会场很安静,然后主持人就宣布“投标会结束,回去等待相关中标通知。” 在老公拉我离开会场的那一刻,我还迷迷糊糊“结束了?” “嗯! 结束了,回家。”老公说。 我突然回想起我参加市里的一个巡察组开展的对一个单位的巡察工作。当时我主要负责对被巡单位有关政府采购行为的巡察。我们巡察的重点就是有没有进行招投标?招投标中有没有围标、串标以及虚假投标等违反招投标的行为?查的目的也是看看在招投标过程中是否存在贪腐或行贿受贿等行为。而我们进行招投标的目的一是降低采购成本,而是杜绝贪腐现象的发生。 从今天亲历的这次投标会看,一切的过程都是在走一种形式。这种形式显然是弊大于利,看似公开公平的竞争实质上都是私下约定好的,大家也都心知肚明,还配合的天衣无缝。最终受益的是谁?招标单位?中标公司?招投标代理公司?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老公在招标会结束后回到家里,收到了投标单位给的200元辛苦跑腿费。
有些形式不走更好,既节约成本,又高效,还杜绝了腐败。 休假闲着没事,今天就陪老公
桂圆趣事
2025-08-15 17: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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