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白嫖18年?”近日报道,北京,一女子与男友同居18年,恋爱期间,男友3次出具

万象快报侠 2025-08-15 03:32:57

“被白嫖18年?”近日报道,北京,一女子与男友同居18年,恋爱期间,男友3次出具赠与协议,承诺将自己名下的房产送给女子。后来男友因病去世,女子按照协议继承房产时却被告知,男友去世前1个月签署了撤销赠与协议!女子认为自己被坑了,将男友母亲告上法院,法院判了! “18年的感情我就落得个这样的结果吗?”李女士和男友张先生同居了18年,对方三次写下赠与协议承诺将房产给她,却在临终前一个月悄悄撤销了赠与。更让她崩溃的是,法院最终支持了张先生母亲的诉求,认定撤销有效。 2023年张先生病重,去世前他录制了一段视频,明确表示撤销之前的赠与。因此法院审理后认为,房子一直是在张先生名下,尽管张先生之前的赠与是有效的,但他在财产转移前是可以选择后悔的,除非是一些有公共见证的赠与,比如募捐等。 如果李女士当初要求张先生对赠与协议进行公证,那么公证后的赠与合同不可任意撤销,可惜她并未采取这一措施。并且两人虽同居18年,但未领结婚证,李女士无法以配偶身份继承或分割财产,导致法院只能依据赠与合同审理,而非婚姻家庭关系 。 不过张先生的行为说起来确实有些“不地道”,三次承诺赠与房产,却在临终前反悔。但无论如何法院的判决并无问题,毕竟赠与的本质是无偿给予,法律允许大家在赠与这一行为达成之前反悔,以避免一些人因一时冲动而后悔。 所以感情可以不计较,但财产必须算清楚,如果张先生真的想保障她的权益,完全可以办理过户或公证;如果李女士更懂法律,或许不会陷入今天的被动局面。法律不会因为“18年的感情”就改变规则,它只认证据和程序。 这场官司的结局或许残酷,但也提醒我们:在爱情里,可以相信承诺,但在财产上,必须相信法律。 信息来源: 凤凰网丨《女子与男友同居18年,男友生前三次赠送房产,却在去世前撤销赠送》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丨《男子生前赠房给女友,死后家人称已撤销赠与,房子该归谁?》 文丨小王 编辑丨史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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