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一游手好闲的男子夜晚跟踪并进入一名女子的家中,随后,男子向女子索要10万元。女子因害怕则安抚男子的情绪,在此期间还与之发生关系,在男子临走时还给了他100元。事后,女子拨打报警电话,声称自己遭到了抢劫与强奸,对此,法院这样判了! (来源:裁判文书网) 事情是这样的,两年前,张晓杰在退学后,便同姐姐来到城里谋生,其一开始在在一家足疗店工作,然而干了还不到两个月,其便因吃不了苦离职了。 此后,张晓杰一直没找到新工作,兜里的钱也快花光了。 就这样,他每天醉生梦死,整日到处溜达,没有正事。 事发当天凌晨一时许,张晓杰独自在大街上闲逛,这时,女子王玲匆匆走进附近的小区,引起了他的注意。 张晓杰心中突然冒出一个邪念:“想要找这个女子要点钱花。” 于是,他悄悄跟着王玲进入小区,看着她走进房间后,先是在门外徘徊了一会儿,后又敲了敲门,可许久都没人回应。 在尝试多次后,张晓杰便只得放弃下了楼。 到了楼下后,他忽然灵机一动,便从王玲家楼道窗户爬到外面,费力地打开其厨房窗户,爬进了房间。 进入房间后,张晓杰心里很慌,怕屋里还有其他人。 他顺手从厨房拿了把铲子握在手里。当他小心翼翼走到客厅时,王玲正好从卫生间出来。 看到陌生的张晓杰,王玲吓得脸色苍白,尖叫道:“你是谁?怎么进来的?” 张晓杰举起铲子,恶狠狠地说:“别管我怎么进来的,赶紧给我十万块,不然有你好看。” 王玲惊恐万分,想大声呼救引起邻居注意,张晓杰立刻警告她:“不许喊!” 王玲无奈地说:“我没那么多钱,但可以向朋友借。”说着便拿起手机,想偷偷求救。张晓杰反应很快,一把夺过手机。 王玲慌了神,突然假装认识张晓杰,随后拉着对方坐在沙发上聊天,试图稳定他的情绪。 过了一会儿,张晓杰放松了些警惕,放下铲子往厨房走去,可能是想找值钱的东西。王玲趁机朝卧室跑,想反锁房门,可惜还是被张晓杰发现。张晓杰迅速冲过去推开房门,王玲在挣扎中受伤。 张晓杰随即带着王玲来到卧室并与之发生关系。 而后,王玲因害怕给了张晓杰 100 元,她还留下自己的电话号码,谎称自己会在天亮后去借 1000 元给他。 张晓杰拿着钱后便离开了。 在张晓杰走后,王玲立刻报警。警方迅速行动,天亮后,当张晓杰再次联系王玲要钱时,早已埋伏好的警察一举将他抓获。 事后,因张晓杰涉嫌抢劫、强奸罪被逮捕归案,后案件移交至检察院审查起诉。 对于公诉机关起诉的罪名,张晓杰及辩护律师则有不同的意见: 张晓杰认为,自己当天喝多了来到王玲家,是为了实施强奸,并非要抢劫。后王玲和自己套近乎,就放下铁铲与之聊天,再后来在王玲的引诱下与之发生了关系,对方还主动给了自己100元。 自己在此过程中并不任何强迫行为。 辩护律师也表示,王玲主动给了张晓杰 100 元,张晓杰索要 10 万元系开玩笑,仅用锅铲吓唬王玲未达恐吓程度不构成抢劫罪;此外王玲主动诱导发生性关系且无挣扎反抗,张晓杰同样不构成强奸。 法院会如何认定呢? 根据《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张晓杰进入王玲房间后,手持铲子威胁女子索要十万元,虽然张晓杰辩称索要十万元是开玩笑说法,但从其行为表现来看,手持铲子恶狠狠地威胁王玲,使王玲陷入恐惧,这种行为符合以暴力相威胁的抢劫行为特征。 即使王玲最终只给了 100 元,但不影响抢劫罪的定性。 张晓杰的行为又是否构成强奸呢? 所谓强奸,是指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行为,本质上侵犯的是妇女的性自主权。 本案中,虽然张晓杰辩称其系王玲诱导,但根据在案证据,可以证实张晓杰对王玲实施了不可饶恕的行为。 且王玲在整个过程中有惊恐、挣扎(在跑向卧室反锁房门时挣扎受伤)、事后害怕并报警等表现,说明王玲并非自愿与张晓杰发生性关系。张晓杰的行为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终,院方经综合审理后,张晓杰因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因犯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罚款10000元。 综上,张晓杰一人犯数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罚款10000元。 张晓杰的行为着实令人痛心和愤慨,他本应通过正当努力去追求美好的生活,却因一时邪念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总之,本案的发生也再次提醒大家,无论何时,我们都不要被贪念和欲望冲昏头脑,因为这样的代价是很大的,张晓杰的经历不正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文中人物为化名) 关注@贤哥说法 从案例中学习法律知识,品百味人生。



用户10xxx44
这样的歹徒应该枪毙,不是简单的判刑
m情缘兴盛m 回复 赛的麻 01-27 21:42
警钟长鸣
赛的麻 回复 01-24 10:03
你当法官,人类就灭绝了
胜半子
应该出台,到别人家里去,直接被杀,属于防卫, 如果连家都不安全,地球🌏上真没地方属于人类
奔腾年代 回复 02-02 18:20
那如果有人用某种方式诱骗陌生人到家后抢劫或强奸后杀害,是不是就成为可能?
奥德发 回复 02-02 06:41
那以后谁敢串门
Tigervista
入室抢劫十年起,强奸没有入室不入室的区别,都是三年起。
红枫
犯罪己成为事实,还在狡辩,从重判刑[好生气]
酒醉的探戈 回复 02-08 20:38
律师歪曲法律应判三年。
读信的感觉
哪个学校法律专业毕业的?做好保密工作。
孤独笑菩提
应该不是抢劫吧应该叫入室抢劫很严重的
゛某人
昧着良心做反辩的律师应该停职
用户16xxx37
入室强奸,抢劫,判少了!
凡人
数罪并罚不应加重吗?最低也得14年6月起步吧!
不爱吃猫的鱼
太多时候这些为罪犯辩护的律师到底属不属于正常人或者说是人呢?
问君何不随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
这个案子抢劫没跑了 至于你说强奸我不太赞同
用户91xxx00 回复 01-31 09:22
其实我认为这种情况下,不管是女主动还是被动,都该算强奸。
福星 回复 01-31 15:45
已经认定算强奸了。
用户10xxx33
入室作案,应该一律枪B
用户10xxx54
那个辩护律师家在哪儿?信不信他走了之后也去他家索要100元。
闲庭信步
杀!
钧锐
强奸加入室抢劫数罪并罚十三年最低档。如果没有人身伤害。还算正常吧。毕竟对面是有律师的。
专门吊打水文
虔诚依止
这个人太简单,以为自己碰大运,你入室想劫财,人家给你一百元打发你,给你画了个大饼,你还以为可以想要后来的钱,这种无脑还要去抢劫
用户13xxx69
十三年不冤
用户13xxx58
女人的话信不得
巍巍泰山
强奸和抢劫应该枪毙灭九族千刀万剐碎尸万段这个犯罪分子
用户18xxx30
还算正常
用户14xxx63
第一私入他人房间应该定什么罪? 第二闯入他人家庭与其发生性关系,不是强奸?难道是女方请他来发生关系的?
用户12xxx11
这个律师可能和原告是一伙的。
往事如昔 回复 02-02 08:19
原来你就是被告
田野 回复 02-06 16:56
小编?
梦里啥都有
这个辩护律师也太不要脸了吧
海洋
辩护律师没有事非观!为了钱,一味为罪犯脱罪!
一休哥
这律师太差劲了,换别人都能少一点
愛随風 回复 01-31 00:35
我觉得判少了,最少得翻倍
豪哥
希望把对方律师也一块判了吧
hgo853j
入室抢劫是事实,但是被诱奸也是事实。男的抢劫罪,女的诱奸罪。不要问为什么,男的进去只想抢劫,不想和女人发生关系。
卓小倬
好的!至少这样判!
用户10xxx78
抢劫的是财物,判11年,强奸的是身体,判3年起,是钱物重要,还是身体重要?
是个好人
这样的人都有律师去辩护?真是啥黑心钱也赚
超载
抢劫11年,强奸才3年吗
芝麻开门了
入室抢劫罪,发生关系要看是男子先动手才好定罪。
彭金凡湖南道县单身1994
遇到美人计[捂脸哭]都忘了自己是干嘛的了[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
用户10xxx39
这样的律师(张晓杰的)应判他刑
方圆
应该枪毙
正直的公民
入室抢劫十年以上
南无月光
这应该是入室抢劫强奸吧
楚晚七
到厨房去找值钱的东西?他是想把冰箱扛走吗?
用户89xxx54
瞎编乱造!跑厨房找值钱的东西?
我的世界只有你
就问辩护有女儿不?在当时环境下一个女的要如何自救
蜜罐盛放箱
凡是犯错的男性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游手好闲
用户10xxx48
这样的λ室抢劫财物,劫色应马上枪毙!还需要律师为他申辨吗?简直是脱了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维多利亚月光
这个人真傻,是我就把这女人搞死,还联系她闺蜜来一起搞
用户10xxx80
他的律师出门会不会挨打哦
酒醉的探戈
判得好。
用户10xxx05
我认为判决还算合理
小雨滴的泪
扯啥犊子。我在东营怎么没听过这个事。
锐哥
法院判得好
用户10xxx05
强奸判三年?没有抢劫罪重?你在那胡说八道吗?
李寶
那怕—元钱也是抢劫,有犯罪的事实未构成危害也是犯罪
用户44xxx83
数罪并罚咋还打折了
用户10xxx58
就应该重罚
用户16xxx79
这娃要给那姑娘100元,可能就被定罪嫖娼
海河
女人的行为是自身保护!!!
LTw
女友一米九,男朋友一米六正好![大笑][点赞][玫瑰]
用户10xxx90
入室抢劫、强奸,判的太轻!
王者
跑到人家家里要钱并QJ了人家,这就是犯法,必须判刑。
感谢猩猩让我们有了双手
[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