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大了!河南郑州,工人上百万的工程款和工资,被公司折成购物卡发放,每月只有1天能使用,最高不能超过300元,工人被逼急了闹了起来,把电梯堵了,大喊“从我身上踏过去”。网友:工资花到公司商场,这招高!
“谁也不能来购物,除非从我身上踏过去!”
(信息来源:封面新闻2024年12月3日关于《员工工资被折换成郑州一商场购物卡,每月仅一天能使用,律师:或涉嫌违法》的报道)
12月1日,郑州某商场内上演了一场令人震惊的抗议活动。上百名工人情绪激动地拦住了商场电梯,其中一名女子更是激动地站在电梯口大喊大叫,迫使一些原本打算逛街的顾客不得不离开商场。
这些工人一大早就在商场门口等候,他们手里都拿着公司发的“购物卡”,准备在商场内大肆消费。然而,当他们真的来使用时,却遇到了诸多限制。这些卡原本是用来抵工资和工程款的,但店铺却规定,只有在特定的时间才能使用,一个月只能用一天,而且一次不能超过300元。更糟糕的是,如果使用的人太多,还会影响到后来人的刷卡金额。
工人们对此感到愤怒不已,他们认为这是对他们的侮辱和玩弄。工资变成购物卡已经让他们感到憋屈了,现在还受到这么多限制,这些卡简直成了“废卡”。他们再也忍受不了这种待遇,当场发飙,要求老板出来给个说法。
为了引起商场的重视,工人们团结一致,将商场的电梯堵住,导致商场无法正常运营。商场方面立即派出保安维持秩序,并报警处理。
随着事情的发酵,有知情人向记者透露了真相。原来,这些购物卡的限制确实非常多,基本上无法使用。上面甚至规定了哪一天可以用,有些店铺甚至根本不能使用。工人们为了使用这些卡,不得不长时间排队等候,到时候还要被店铺限制推诿,真是越用越生气。
商场方面还“贴心”地提醒工人们慢慢消费,可以每月都来。但工人们对此感到忍无可忍,他们感觉受到了公司的二次伤害。原本工资换成购物卡就有折扣,现在还受到这么多限制,自己的钱岂不是永远都拿不回来了?
有网友表示,这些钱是工人的劳动报酬,原本应该用于生活、房贷、车贷甚至孩子的嫁娶等方面。现在却被局限在一家商场内使用,这难道不是违法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这里的“劳动报酬”通常指的是货币形式的报酬。
在这个案例中,公司以购物卡替代现金支付工资,并对使用时间、金额设定了诸多限制。这实际上剥夺了工人自由支配其收入的权利,构成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工人们手中的购物卡不仅不能自由使用,还受到每月特定一天才能使用以及单次消费限额等限制。而且牵涉金额巨大,工人们完全有理由报警或者把公司告上法庭维权。
据了解,有人手中的卡金额高达96万元。如果每月只能花300元的话,那十年才能花掉3.6万元!这简直就是变相剥夺他们的合法财产。工人们有权拒绝公司这样发放工资的方式。
在这个案例中,劳动者完全有权通过合法途径寻求救济。他们可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仲裁裁决不服的话,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工人们完全有理由利用现有法律框架内的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