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深圳,一75岁老翁将房产过户给50岁妻子后,惨遭欺凌辱骂,并被“拒之门外”,老翁一气之下,将妻子告上了法庭,法院一审判决终于来了!
11月30日(报道),广东深圳,一75岁的香港老人张某,因房产赠予纠纷,将妻子告上了法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竟让一七旬老翁与结发妻子对簿公堂呢?
张某与妻子袁女士是于2008年在香港登记结婚的,袁女士比张某小25岁,来自内地。
袁女士曾向张某承诺,会为其养老送终,于是,张某就将深圳罗湖区的房产赠予了袁女士,并将房产过户登记在了袁女士名下。
可是没想到,房产过完户后,袁女士对张某的态度就大变,不仅未履行扶养义务,还常常对其欺凌辱骂,甚至还将张某“拒之门外"。
由于张某经济困难,并因病不能自理,在亲友的支援下只能搬到了惠州。
如今,张某身患膀胱癌,急需袁女士扶养和支付医疗费。可是,他多次联系袁女士都无果,无奈之下,将其告上了法庭。
近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撤销张某对袁女士房产100%份额的赠与。目前,袁女士并未上诉。
这件事在网上发布后,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
有的网友说:幸好在香港哦,要不然老头必定人财两失。
还有网友说:这才是法律的意义。
还有网友说:承诺做不到,应当有权撤回。
当年结婚的时候,张某就应该想到这个问题,比自己小25岁,这是拿承诺赌人性和爱情呀!
该案件,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张某、被告袁某作为夫妻,相互具有法定扶养义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张某两次将其婚前个人的房产50%份额赠与袁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被告作为原告的妻子,受赠案涉房屋后,应依法履行对原告法定扶养义务。
所以,当原告张某患有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被告袁某不履行扶养义务,还将原告张某拒之门外,其行为符合赠与人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情形。
总之,此次,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可谓是大快人心!
100%撤销,不知道,此时被告袁某作何感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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