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男子,发现一辆车没锁好,车里有一部苹果手机和一块手表,于是打开车门就要偷,

米粒侃社会 2024-10-28 18:31:37

浙江一男子,发现一辆车没锁好,车里有一部苹果手机和一块手表,于是打开车门就要偷,男子想到手机太贵,万一被抓,判刑很重,于是偷走了那块手表。7个小时后,警察找到他说了一番话后,男子当场吓懵了。

(案例来源:掌闻视讯)

杨子民去表哥王鑫家玩,他刚进门,屋里热闹非凡,有很多客人,王鑫在厨房忙着炒菜。

看到杨子民来了,王鑫就对他说:“子民,我忙着炒菜呢,你下楼帮我拿手机,我手机落车上了。”

表哥说完,从口袋里拿出车钥匙,扔给杨子民,就去忙了。

杨子民接过钥匙,转身,边玩手机,边往电梯走。

他经常来表哥家玩,表哥的车他最熟悉,停车的地方他也懂,所以,由他来拿最适合不过了。

没多久,杨子民就顺利找到表哥的车了,他打开车门,拿到手机后,转身正想离开时,突然,看见旁边的豪华车里有一部手机和一个手表。

杨子民看着那部漂亮的苹果手机,很是心动,他早就想买一部了,可无奈自己口袋里没几个钱,也只能想想了。

要是自己能有这么一部手机,那在同事、朋友面前,都会觉得有面子很多。

拥有一部苹果手机,这个强烈的念头一直在他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杨子民的心开始怦怦直跳,他想到了顺手牵羊,于是,他四处认真观察了一下,都没人。

他悄悄靠近那辆豪车,伸手试着去拉车门把,没想到,车门竟然打开了。

天啊,车主竟然忘记锁车了,这得来全不费工夫啊,杨子民高兴得几乎想要跳起来。

他刚想伸手拿苹果手机,可是转念一想,苹果手机那么贵,万一抓到了,这判刑可是很严重的。

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赌上自己的一生,太不值得了。

想来想去,他还是把手收回去了,唉,门都打开了,拿那个手表吧,那个手表又不贵,车主应该不至于为了百来块钱的手表去惊动警察。

其实认真看看,那个手表也挺好看的,虽然表带是橡胶的,看起来很便宜很普通,但是表身不错,挺上档次。

等以后有钱了,把表带换掉,带在自己手上,看起来气质都不一样。

想到这些,杨子民立刻拿了手表,把车门关上,迅速离开了。

回到表哥家,他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跟着大家有说有笑,玩得挺开心。

杨子民以为自己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他回到家后,把表一扔,就出门了。

可没想到,大概7个钟后,杨子民在外面的粉店吃粉时,警察竟然来到他身边。

杨子民心里一惊,本想打死不承认,可当警察拿出手机,出示地下车库的监控录像时,杨子民只能乖乖闭嘴。

接着,警察带着杨子民回到他家里,拿走了那块手表。

当杨子民坐在审讯室的时候,警察问他:偷东西的时候,为什么只拿了手表,不拿手机?

杨子民如实交代说,他觉得手机太贵了,就拿了价格比较便宜的手表。

没想到,警察接下来的话,直接把杨子民给吓懵了,警察竟然说,那块手表价值 279000元。

杨子民听完,哭笑不得,如果世上有后悔药那该多好,无论如何都不该偷啊。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个事呢?

1、偷东西的行为,违反法律,违背公序良俗。

根据《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偷盗行为,是不道德的行为。

偷盗行为不仅违反法律,而且损害了被偷盗者的权益,违背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原则,有违善良风俗一说。

2、偷东西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对于盗窃行为,如果情节较轻,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

因此,偷东西不仅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还可能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杨子民偷了价值279000万的手表,属于数额巨大。

‌根据我国现行的盗窃罪量刑规范,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刑法》所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罪行为,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且还需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此,盗窃本案中盗窃近28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依法应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

3、如果杨子民把表卖了,买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下,算犯罪吗?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然而,如果买家在购买时不知情,即主观上属于善意,那么他的行为不违法。

即使物品是偷来的,只要买家在交易时不知道这一情况,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就不构成犯罪。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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