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夫妻俩花220万,拍下一套300平的法拍别墅,还没入住,就收到了52.6万元物业费的缴费单,夫妻俩拒绝缴纳,物业强行给他们断了水电,双方为此争执不休,物业一气之下,将夫妻俩告上法庭,法院的判决太意外了!
2021 年 1 月 8 日,张姐(化名)携一家老小,欢欢喜喜搬进了新购置的别墅,孩子、老人以及夫妻俩都拥有了各自的房间,孩子们兴奋地在别墅内奔来跑去。
张姐心满意足地审视着自己拍下的房子,花费 220 万,购得足有 300 平的宅子,她深感自己着实明智。
几分钟后,门铃响起,张姐还以为是自己的好友前来庆贺她乔迁之喜,她满面笑容地打开门,未曾想,来者竟是物业,他们板着脸,递上一张物业费催缴通知。
“请把拖欠的物业费交了吧,总计 52 万元!”
“多少?”张姐难以置信自己的耳朵,她觉得简直离谱。
张姐接过来一瞧,好家伙,上一任业主 10 年未交物业费,欠款 9 万多元,还产生了 42 万余元的滞纳金,然而房子拍卖时,根本未提及这笔款项。
张姐感觉自己受骗了,叫嚷着:“去找原业主要!前面十年又不是我们住的,我们才刚搬进来!”
一番交涉毫无结果,物业见张姐泼辣,也不敢多言,选择离去,没想到,当天就把她家的水电给断了,张姐欲哭无泪,报警请来警察,面对这一纠纷,民警也无计可施。
双方都不肯退让一步,此事闹至法院,物业索要费用无果,反手将张姐夫妻俩告了,要求他们缴纳 9 万多元的物业费,以及 42 万元的滞纳金,否则就不给通水电!
眼瞅着房子已然搬入,却无法正常居住,张姐也急了,决定与他们抗争到底。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而言,法院会支持物业的诉求吗?
张姐入住后,物业却拿前任业主拖欠的物业费,以断水断电相要挟,要求张姐缴纳费用,此种行为属于违法。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任何人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物业向张姐索要物业费无果时,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找寻原业主、中介,就这笔钱进行协商,不可直接断水断电,影响新业主的正常生活。
对于张姐而言,购置新房遭遇此种状况,确实憋屈,但仍需冷静下来查明物业找自己的缘由,合同中是否存在其他问题。
张姐购买的是二手房,而且是法拍房,房子或许存在物业费、资金等诸多不易察觉的问题,张姐也需留意合同中的详细条款,比如房屋此前是否存在拖欠物业费等情况,若存在问题,可要求前房主补缴后,再行入手。
依据法律相关规定,购买二手房时,需依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职责,但通常来说,合同中不会涉及此点,除非确实存在问题。
具体到本案例,原房主知晓自己拖欠物业费,提前在合同中写明,由新房主缴纳此前拖欠的物业费,这笔账便转嫁至张姐夫妻俩头上,物业因而前来催缴。
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张姐确实应当承担这笔费用。
但这笔滞纳金的数额,已然达到 42 万,且在购房合同中,未明确滞纳金应由谁承担,法院认为,物业无权向新业主索要滞纳金。
法院最终判决,张姐缴纳物业费 9.1 万余元,不承担滞纳金,物业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小编认为,42 万元无疑是一笔巨额款项了,原本拖欠的仅有 9 万元,滞纳金却能累积至此,其中是否存在不合理之处呢?
张姐买房时,倘若提前厘清状况,就不会发生这类事情了,还白白多支付了 9 万多的物业费,致使最初的入住都变得不顺畅,恐怕无人能够接受这样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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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已经归物业管了?
用户10xxx32
什么年代了 还有人去买法拍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