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51岁老伯和前妻离婚后,和一名大妈同居。却未办理结婚证。第二年,老伯购买一套商品房,房产证上写他一人的名字。第三年,男子患上尿毒症,大妈细心照顾。两人同居的第十三年,男子去世。两年后,男子儿子把大妈告上法庭,要求她搬离房屋。大妈却说,她有居住权。法院这样判了! 自从和妻子离婚之后,张老伯就自己一个人生活。虽然有一个儿子,但也因为已经成家立业,所以平常来看望自己的时间并不多。独居的日子并不好受,每天一个人无所事事的时候,张老伯的内心就会有一种孤独感。 2008年的一天,张老伯在公园闲逛的时候,遇到了一位曾经的老朋友。两个多年未见的老友自然有着说不完的话题,很快两人就聊到了家庭,听说老友现在家庭和睦、生活幸福,张老伯由衷的为朋友感到高兴,可是一想到自己孤苦伶仃,又不免唉声叹气起来。 当朋友得知张老伯现在独自一人生活时,也不免操心了起来,突然他想到自己有一个老邻居陈阿姨,也是丈夫早亡,而且无儿无女,就想着将两人撮合撮合。 本来张老伯想着自己已经年纪大了,没有必要再找一个,可是拗不过老友的热心肠,就去和陈阿姨见了一面。结果没想到两个家庭都不幸福的人居然有着共同的兴趣爱好,顿时互生好感。 不久之后,张老伯和陈阿姨就住到了一起,互相作为依靠。但是因为儿子反对,两人一直没有领结婚证,陈阿姨觉得只要张老伯能对自己好就行,这些都不重要。 因为觉得有些对不住陈阿姨,张老伯就在第二年用自己攒的钱买了一栋新房子来供二人一起居住。因为害怕张老伯的儿子觉得自己是贪图钱财,陈阿姨就拒绝了在房产证上写自己的名字。 两人就这样过了一段十分幸福的同居生活,然而一年以后,张老伯被查出患有尿毒症,两人的平静生活被就此打破。 亲戚朋友都劝说陈阿姨赶紧趁早和张老伯断了关系,但是她却觉得自己两人搭伙过日子,本来就是图老了有个伴,现在张老伯生病了,自己就离开他,那自己成什么人了。 就这样,陈阿姨一直尽心尽力的照顾着生病的张老伯,直到十年之后,张老伯最终没能熬过病痛的折磨,离开了人世。 张老伯离世之后,因为房产证上没有写陈阿姨的名字,他的儿子就成为了这栋房产的继承人。因为本来对陈阿姨就有意见,张老伯的儿子直接就要让她搬离出去。 然而此时陈阿姨曾经的老房子早已经荒废了,她又能搬到哪里去,再加上自己这些年尽心尽力的伺候张老伯,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吧,不能让自己老了连个屈身之所都没有吧。 眼看陈阿姨不愿意搬走,张老伯的儿子直接将她告上了法院,想要收回房子的使用权。 然而法院却认为陈大妈这么多年对于张老伯的付出是有目共睹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陈大妈不仅拥有房屋的居住权益,还有权获得更多的继承份额,因此驳回了这个诉讼。
江苏南通,51岁老伯和前妻离婚后,和一名大妈同居。却未办理结婚证。第二年,老伯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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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4 15: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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