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吓人了!”贵州贵阳,一男子以回娘家·为由,将妻子骗上车。妻子发现男子是回婆婆家·后,立即与其理论,未果后,妻子竟然在车上有孩子的情况下,去抢丈夫手中的方向盘并报警。最终夫妻俩人哪都不回,先回到出发地点再做打算。
李先生是毕节人,其与来自黔东南的妻子结婚后,育有一个孩子。婚后两人平时在贵阳工作生活。
事发前一天,李先生在瞒着岳母的情况下,先是偷偷将孩子从岳母处将孩子接回。事发当天,李先生装好行李后,和妻子说是回妻子的娘家处过·。
妻子听后非常开心、满怀欢喜地带着孩子上了车。可走了一段路后,妻子发现丈夫驾车的路线明显不是回娘家的方向,于是立即质问李先生到底去哪?
李先生承认是回自己父母家后,妻子怒斥李先生言而无信,并要求其马上改道回娘家。被拒绝后,妻子崩溃大哭、伸手去抢李先生的方向盘并报警。
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得知车上有孩子,且是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后,于是要求李先生驾车到附近收费站停车,并安抚妻子的情绪。
原来,李先生因之前与家人有矛盾,所以想趁过·这个机会,回老家与家人缓和一下关系,但妻子坚决不同意,并在快车道行驾的情况下,要求李先生立即停车。可当时车子在高速行驶,根本不可能停车。
民警得知事情原委后,严厉批评妻子的冲动行为,并告知其抢方向盘可能会造成一家人哪里都回不去·的严重后果。最终两人决定先回到住处再另做打算。也就是说,到最后两人还是谁也没有说服谁。
1、前几天广酉资源一对夫妻也是因吵架,发生妻子抢丈夫手中方向盘的事。不知道这两位妻子事后有没有感到后怕、意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性。
尤其是李先生的妻子,当时自己的孩子在车上,还做出这么危险行为的。
2、夫妻俩不论是到谁父母家·,都属于家务事,双方协商处理。实在协商不了,可以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但绝对不能以抢方向盘的方式,处理双方的纠纷,否则就不是家务事了。
对于行为人以抢夺方向盘、拉扯驾驶人等方式妨碍机动车驾驶,尚不构成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9条规定,对行为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不论双方是什么关系、因什么发生纠纷,只要行为人有以抢夺方向盘、拉扯驾驶人等方式妨碍司法驾驶机动车,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应当受到治安处罚。
3、注意!如果是在公交车上实施此行为的,那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
《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正驾驶车辆司机实施影响安全驾驶行为的,一律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刑事处罚。
具体而言,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此行为主观恶意深,因此即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应当处3·10年。
最后,希望大家无论遇到任何事情,都务必要谨记“冲动是魔鬼”这句老话,切勿因任何原因任意妄为,否则当危险来临时,就会变成害人害己了!


